
1.斷絕交誼與往來。2.指男女之間斷絕愛情關系。3.特指國際間斷絕外交關系。
1.斷絕交誼與往來。 漢 王充 《論衡·定賢》:“是故百金之家,境外無絶交。” 晉 葛洪 《抱樸子·交際》:“乃發憤著論,杜門絶交。”《明史·文苑傳三·謝榛》:“及 攀龍 名大熾, 榛 與論生平,頗相鐫責, 攀龍 遂貽書絶交。” 清 李漁 《蜃中樓·龍戰》:“我和你從此絶交,以後在人面前不許再説‘相與’二字。”
2.指男女之間斷絕愛情關系。 宋 羅烨 《醉翁談錄·梁意娘與李生詩曲引》:“自後情愛相牽,形於顔色,為家人所覺,遂至一年絶交。” 清 百一居士 《壺天錄》卷上:“嗣以婦有他遇,乃絶交焉。”
3.特指國際間斷絕外交關系。
絶交(jué jiāo)指人與人、團體或國家之間徹底斷絕交往關系。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指主動終止友誼、合作或外交關系,不再有任何形式的聯繫。例如因理念沖突、利益糾紛或情感破裂導緻的決裂。據《漢語大詞典》,該詞強調關系的“永久性中斷”。
除人際關系外,亦可指國家斷交(如外交關系終止)、組織終止合作等正式行為。《現代漢語詞典》指出,其隱含“不可挽回”的決絕态度。
多與“與……絶交”“宣布絶交”等句式連用,如:“因價值觀不合,他與舊友絶交。”
較“斷交”更書面化,情感色彩更強烈,常見于正式文書或文學作品。
典故“管甯割席”即典型例子:東漢管甯因友人華歆慕富貴而割席分坐,象征清高決裂(《世說新語·德行》),體現傳統道德中對志節相異的極端處理方式。
來源依據:
絶交(jué jiāo)指斷絕原有的關系或聯繫,具體含義可從以下層面解釋:
指人與人、國與國之間主動終止交往或外交關系。例如《論衡》提到“境外無絕交”,強調斷絕往來()。根據語境,可分為:
絕交并非永久性狀态,可能存在後續修複(如國際複交或人際和解)()。此外,其近義詞包括“斷交”“息交”,反義詞為“建交”“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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