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法令所定的賞和罰都很輕微。《商君書·外内》:“民之外事,莫難於戰,故輕法不可以使之。奚謂輕法?其賞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謂也。”
(2).猶輕典。《後漢書·循吏傳序》:“初, 光武 長於民間,頗達情僞,見稼穡艱難,百姓病害,至天下已定,務用安靜,解 王莽 之繁密,還 漢 世之輕法。” 李賢 注:“輕法謂 高祖 約法三章, 孝文 除肉刑也。”《南史·孔琳之傳》:“降死之生,誠為輕法,可以全其性命,蕃其産育。”《漢書·刑法志》“刑新邦用輕典” 唐 顔師古 注:“新闢地立君之國,其人未習於教,故用輕法。”參見“ 輕典 ”。
輕法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動詞性含義:輕視法律規範
指對法律持不尊重或怠慢的态度,常見于批評性語境。例如《商君書·弱民》中“釋法任私議,此謂輕法”,強調舍棄法律而依個人意願行事的行為。此用法多用于描述違反法治精神的社會現象。
名詞性含義:寬簡的刑罰制度
作為法律術語時,指代刑罰程度較輕、執行寬法規體系。如《漢書·刑法志》所述“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曜殺戮也”,後世注疏家将“溫慈惠和”的司法實踐稱為“輕法”。這一釋義體現了中國古代“德主刑輔”的法治理念。
需注意,現代漢語中“輕法”的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專業性法律讨論中。
“輕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指法令中規定的賞賜和懲罰程度較輕,不足以有效約束行為。例如《商君書·外内》提到:“民之外事,莫難於戰,故輕法不可以使之”,認為在戰争等嚴峻事務中,過于寬松的法令難以激勵民衆。這一含義強調法律的實際效力不足,多見于法家典籍。
常與“重典”相對,指相對溫刑罰制度。例如:
補充說明:該詞具有鮮明的曆史語境,現代已較少使用。若需深入理解,建議參考《商君書》《漢書·刑法志》等原著。
保安隊陂障摽揭擘繭藏鈎成群瞋罵愁紅怨綠傳達室床沿瞪眙堞口飛啟豐富多采鳳引九雛革職公丁鈎腳光柱子貴粟懷抱兒戶外漿糊驕兵之計節傳節制資本精益求精就裡祭魚谲佹曠莽狂朋恠友老媳婦柳琴龍曜率舉埋缊堳埒俛起明珠暗投年畫炮位青後起膩鵲河人非土木磉盤沙荒哨口沙潊賒遲剩餘價值失道市亭誓以皦日踏步不前旺興文虹閑阻斜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