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歸葬時留其臨時殡處遺迹。《文選·沉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階毀留攢,川汎歸軸。” 呂向 注:“攢謂堂中權殯之名也,其毀者謂啟發其殯将歸于國也,留謂留其殯處餘跡也。”
“留攢”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用角度解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釋義,“留”指存留、保存,“攢”意為積聚、儲存,合用時通常表示“長期積存或保留某物”,強調時間上的持續性。例如古文獻中“留攢粟米以備饑荒”即指儲備糧食的行為。
從詞源學分析,“攢”本義為聚集(《說文解字》釋為“聚也”),與“留”結合後,在《漢語大詞典》中延伸出“有計劃地保存資源”的引申義。該詞在古代經濟文獻中常見,如《齊民要術》記載農耕社會的物資管理方式時,便使用“留攢”描述倉儲制度。
現代語言使用中,“留攢”多出現于書面語或特定方言區,如晉語區仍保留“留攢錢財”的表達,指代儲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普通話中使用頻率較低,更多被“積攢”“存儲”等近義詞替代。
“留攢”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差異,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留攢”主要指歸葬時保留臨時殡處的遺迹。古代喪葬禮儀中,逝者下葬前會暫時停柩于某處(稱為“攢”),待正式歸葬後,保留該臨時殡處的痕迹以示紀念。
該詞最早見于《文選·沉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階毀留攢,川汎歸軸。” 呂向注:“留謂留其殯處餘跡也。”
需注意,部分現代資料(如)将“留攢”解釋為“積攢、儲蓄”,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引申或誤用,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專業古籍工具書獲取更精準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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