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循例授官。 清 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給本身者為例授;因推恩而授給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為例封,其殁者為例贈。參閱《清會典·吏部·驗封清吏司》。
“例授”是清代職官制度中的專有術語,指依照定例或慣例授予官員虛銜、封贈的特定程式。《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循例授官”,即按照既定的規章授予非實職的榮譽性官階。這一制度主要用于對官員父母、配偶的封贈,或對士紳的褒獎,例如《清史稿·選舉志》記載:“文武官封贈,例授本身及妻室、父母、祖先”。
從語義構成分析,“例”強調程式規範性,“授”指官方授予行為,組合後特指程式化的榮譽授予機制。其與“特授”(皇帝特别任命實職)存在本質區别,如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明确辨析:“例授者循資格而給,特授者出上裁”。現代研究中,郭松義《清代科舉家族》指出,例授制度實質是通過标準化流程維系社會等級秩序。該詞現已退出當代漢語常用詞彙範疇,僅存于曆史文獻及制度研究領域。
“例授”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主要與清代官制相關,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循例授官:指清代朝廷按照既定的規章或定例授予官爵。例如,官員本人通過常規途徑(如科舉、功績等)獲得的官職稱為“例授”。
封典制度: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通過實例授予知識或技能”,但這種用法缺乏廣泛曆史文獻支持,可能與現代語言演變或誤讀有關。
“例授”的核心意義聚焦于清代官僚體系的封贈制度,需結合《清會典》等史料理解。若需考證具體案例,可查閱吏部檔案或相關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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