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循例授官。 清 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给本身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参阅《清会典·吏部·验封清吏司》。
“例授”是清代职官制度中的专有术语,指依照定例或惯例授予官员虚衔、封赠的特定程序。《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循例授官”,即按照既定的规章授予非实职的荣誉性官阶。这一制度主要用于对官员父母、配偶的封赠,或对士绅的褒奖,例如《清史稿·选举志》记载:“文武官封赠,例授本身及妻室、父母、祖先”。
从语义构成分析,“例”强调程序规范性,“授”指官方授予行为,组合后特指程式化的荣誉授予机制。其与“特授”(皇帝特别任命实职)存在本质区别,如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明确辨析:“例授者循资格而给,特授者出上裁”。现代研究中,郭松义《清代科举家族》指出,例授制度实质是通过标准化流程维系社会等级秩序。该词现已退出当代汉语常用词汇范畴,仅存于历史文献及制度研究领域。
“例授”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汇,主要与清代官制相关,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细微差异,以下是详细解释:
循例授官:指清代朝廷按照既定的规章或定例授予官爵。例如,官员本人通过常规途径(如科举、功绩等)获得的官职称为“例授”。
封典制度: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释为“通过实例授予知识或技能”,但这种用法缺乏广泛历史文献支持,可能与现代语言演变或误读有关。
“例授”的核心意义聚焦于清代官僚体系的封赠制度,需结合《清会典》等史料理解。若需考证具体案例,可查阅吏部档案或相关历史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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