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訊辨析。《太平廣記》卷一二七引《法苑珠林·館陶主簿》:“至歲暮,妻夢,具説被殺之狀,兼言所盜財物藏之處,妻乃依此訴官。官司案辨,具得實狀。”
案辨(àn biàn)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圍繞“案件審查”與“辨析考證”展開。根據《漢語大詞典》及古代文獻用例,該詞可拆解為以下兩個維度:
司法審查與案件審理
在傳統法律語境中,“案辨”指對案件事實的核查與論辯。《後漢書·百官志》記載漢代司法機構“決訟案辨”,強調通過文書案卷的詳細分析來判定案情。這一用法延續至明清時期,例如《明實錄》中“案辨獄訟,務得其實”的表述,突顯其司法實踐中的嚴謹性。
文獻考證與邏輯推究
清代考據學興起後,“案辨”衍生出學術考證的含義。戴震《孟子字義疏證》以“案辨群經”描述對典籍的逐條考辨,體現通過文本比對與邏輯推理還原原義的過程。現代漢語研究中,此義項常見于對曆史文獻或學術争議的深度剖析,例如中華書局《古籍整理通例》中将“案辨”列為校勘學的基礎方法之一。
該詞的詞源可追溯至秦漢簡牍文書制度,“案”指記錄事件的簡冊,“辨”含剖析判别之義,二者結合形成通過文書證據進行判斷的複合動詞。在語義流變中,其應用場景從司法領域擴展至學術研究,成為兼具實踐性與理論性的專業術語。
關于“案辨”的詳細解釋如下:
“案辨”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àn biàn,意為查訊辨析,主要指在司法或案件處理過程中,通過調查、審問和邏輯分析來揭示真相。其核心含義結合了“案”(案件)與“辨”(辨别、判斷),強調對案件細節的審查和推理。
該詞可見于《太平廣記》卷一二七引《法苑珠林·館陶主簿》的記載:案件受害者的妻子通過夢境獲得線索,官府通過“案辨”最終查明真相。
以上信息綜合了詞典釋義及古籍用例,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太平廣記》或《法苑珠林》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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