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太陽過赤道内外各二十三度半。《左傳·昭公二十一年》:“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過也。” 杜預 注:“二分日夜等,故言同道。二至長短極,故相過。” 楊伯峻 注:“ 談遷 《國榷》引 明 李天經 曰:‘太陽行黃道中線,迨二分而黃道與赤道相交,是為同道。二至則過赤道内外各二十三度,是謂相過。’”
(2).互相超越。《管子·治國》:“故先王使農、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終歲之利,無道相過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文子·自然》:“如此即萬物一齊無由相過。” 宋 蘇轼 《儒者可與守成論》:“德既無以相過,則智勝而已矣。”
(3).互相往來。《商君書·兵守》:“故曰慎使三軍無相過,此盛力之道。” 漢 張衡 《西京賦》:“若夫 翁伯 、 濁 、 質 、 張裡 之家,擊鐘鼎食,連騎相過, 東京 公侯,壯何能加!” 唐 韓愈 《長安交遊者贈孟郊》詩:“親朋相過時,亦各有以娛。”
“相過”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下有多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太陽經過赤道内外各二十三度半的天文現象,與節氣相關。例如《左傳·昭公二十一年》中提到“至,相過也”,杜預注釋為“二至長短極,故相過”。
表示事物或人之間相互超越、競争。如《文選·張衡·西京賦》中的“連騎相過”,描述車馬接連而過,暗含争先之意。
指人際間的拜訪或交往。例如:
指身體部位的移動。如《燕丹子》中“兩足不能相過”,形容因恐懼而無法邁步行走。
如需更詳細古文用例或專業釋義,可查閱《漢典》或《左傳》相關注解。
《相過》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相互錯過、錯失相見的意思。它描述了人們本應該相遇、相知、相愛,卻因為種種原因錯過了那個機會。
《相過》可以拆分為部首“目”和“口”,其中“目”是部首的名稱,“口”是《相過》詞的最後一個字的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12畫。
《相過》一詞起源于古代文學作品,最早見于唐代韓愈的《進學解》:“山林相逢好相識,微人何事久相忘。”後來,這個詞逐漸被廣泛應用于現代漢語中,成為一個常見的詞彙。
《相過》的繁體字為「相過」。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相過》的古代漢字寫法為「相過」。
1. 他們曾經是同窗好友,如今卻因為各自的人生選擇相過了。
2. 在繁忙的城市生活中,有些人會因為忙于工作而相過了許多機會。
1. 相遇:彼此的道路交彙并重合。
2. 相見:彼此觀察或相互與面。
3. 相識:相互認識。
4. 錯過:失去或未能抓住機會。
5. 相逢:彼此偶然或計劃相遇。
相遇、相見、相識、相逢
相逢、相會、相聚、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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