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僞造的文書、信件。《史記·封禅書》:“﹝文成将軍 少翁 ﹞乃為帛書以飯牛,詳不知,言曰此牛腹中有奇。殺視得書,書言甚怪。天子識其手書,問其人,果是僞書,於是誅文成将軍,隱之。”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吏部二·赝書》:“ 鐘會 作僞書以賺寶劍。”
2.指僞造文書。《史記·貨殖列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僞書,不避刀鋸之誅者,沒於賂遺也。”
3.托名僞造的書籍。 唐 劉知幾 《史通·因習》:“而 揚雄 撰《蜀記》, 子貢 著《越絶》, 虞 裁《江表傳》, 蔡 述《後梁史》,考斯衆作,鹹是僞書,自可類聚相從,合成一部。”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二》:“餘意欲取此類及緯候等書,《亢倉》、《鶡冠》等子,總為僞書一類,另附四部之末。” 章炳麟 《文學說例》:“ 張氏 書證駁多疏繆,尤信僞書,蓋 明 世積習爾。”
4.僭僞政權的史書。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書證》:“南方以 晉 家渡 江 後,北間傳記,皆名僞書。”參見“ 僞史 ”。
5.内容虛妄之書。 漢 王充 《論衡·對作》:“俗傳蔽惑,僞書放流,賢通之人,疾之無已。”
“僞書”現規範寫作“僞書”,是漢語文獻學中的重要概念,指托名他人創作或虛構曆史背景的著作。根據權威詞典及文獻學著作,其核心含義可歸納如下:
定義與性質 僞書指“假托他人名義撰寫或僞造時代背景的書籍”。這類作品常通過虛構作者身份、篡改成書年代等方式增強文本可信度,例如《列子》部分内容被考證為魏晉時期僞托戰國列禦寇之作。
曆史溯源 僞書現象在中國古代典籍中尤為突出,《漢書·藝文志》已記載多部托名神農、黃帝的醫書。清代姚際恒《古今僞書考》系統考證87種典籍真僞,成為辨僞學裡程碑著作。
類型劃分
辨僞方法 梁啟超在《古書真僞及其年代》提出八項鑒定标準,包括查核曆代著錄、分析文體詞彙、比對思想體系等,至今仍是文獻考據的重要方法論。
學術價值 部分僞書如《孔子家語》雖經考證為漢魏時期作品,仍保留大量先秦史料。這類文獻具有“僞書不僞史”的特質,可作為研究特定時代思想史的材料。
“僞書”是指通過僞造作者、成書年代或内容等方式形成的書籍,通常具有欺騙性目的。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僞書的核心在于“僞”,即真實性存疑。主要表現為:
僞書現象反映了古代學術傳承的複雜性,現代研究中需辯證看待其文獻價值與曆史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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