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ust;entrust] 托付給别的人或機構辦理
我把事情委托給一位有經驗的律師
見“ 委託 ”。
“委托”是一個多領域通用的概念,其核心含義是将事務或權力托付給他人或機構代為處理。根據應用場景不同,其具體定義和作用有所差異,以下從不同維度進行解釋:
指個人或機構将自身事務、職責或權限交給他人代理執行的行為。例如日常生活中的代辦事宜、法律文書授權等。
特點:
在法律層面,委托是委托人授權被委托人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權益的行為。
關鍵規則:
在金融場景中,委托指投資者向機構下達交易指令的行為。
常見類型:
在編程領域,委托是實現方法引用傳遞的技術,屬于設計模式的一種。
功能特點:
delegate
聲明委托類型,綁定具體方法。“委托”的本質是責任與權限的轉移,其具體形式因場景而異,但均需明确權責關系。實際應用中需注意協議規範(如法律文書、交易條件或代碼約束),以規避風險。
《委托》是一個動詞,表示把某項任務、事務或責任交給他人負責處理。委托的過程中,委托人授權他人代表自己進行相關工作,需要有一定的信任和責任感。
《委托》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女字旁(女)和手字旁(扌)。女字旁通常表示與女性或女子有關的事物,而手字旁則表示與手有關的事物。該詞共有12筆。
《委托》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它是由“女”和“扌”兩個部分組合而成。繁體字為「委托」。
在古代,「委托」的漢字寫法可能略有不同。古漢字在形狀和結構上與現代寫法存在差異,但其基本含義保持一緻。古代「委托」的寫法常見于古代文獻和碑銘。
1. 我把管理事務的職責委托給了我的副手。
2. 她委托律師代表她處理這個案件。
3. 我們委托了專業機構進行市場調研工作。
1. 委托人:指委托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2. 委托書:指用于正式授權他人代為處理事務的文件。
3. 委托代理:指被委托人代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行為。
1. 授予:表示将某項權力或責任給予他人。
2. 托付:表示交付給他人照看、處理或保管。
3. 賦予:表示賦予某項能力或特權給予他人。
1. 承擔:表示自己接受并承擔某項責任或任務。
2. 自行:表示自己親自完成某項事務,不依賴他人。
3. 收回:表示從他人手中取回或撤銷委托給他人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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