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白白地死。 清 陳确 《死節論》:“死合於義之為節,不然,則罔死耳,非節也。人不可罔生,亦不可罔死。”
罔死(wǎng sǐ)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語境理解。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用例,其核心釋義如下:
指非正常死亡,尤指因冤屈、刑罰或意外而喪命,含“不得善終”之意。
例證:
《漢語大詞典》釋為:“謂死于非命。”
清代學者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一下》提及:“罔死,猶言橫死也。”
強調死亡與冤屈、不公關聯。如《宋史·刑法志》載:“民有誣告罔死者,亟予平反。”
古文獻中多指因刑戮而亡。如《唐律疏議》注:“犯重辟而罔死者,律所不宥。”
二字組合後,凸顯“非理應之死”的語義色彩,常見于法律、史書類古籍。
“罔死”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罔死”意為“白白地死”,指沒有意義或價值的死亡。其中“罔”表示“無、沒有”或“徒然”,強調死亡的徒勞性。例如清代陳确在《死節論》中提到:“死合於義之為節,不然,則罔死耳,非節也。人不可罔生,亦不可罔死。”,說明死亡需符合道義,否則即為“罔死”。
語境與用法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道德評判場景,暗含對無意義犧牲的批判。例如因沖動、盲目或違背倫理而喪生的情況,可稱為“罔死”。
補充說明
“罔”字本身有蒙蔽、虛無之意(如“欺罔”“置若罔聞”),在“罔死”中進一步引申為“徒然”。需注意其與現代漢語“枉死”(含冤而死)的區别,二者含義不同。
以上信息綜合了清代文獻及多部詞典釋義,若需進一步探讨語境案例,可參考《死節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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