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陀螺。 清 翟灏 《通俗編·俳優》:“《景物略》:‘陀羅者,木製,實而無柄。繞以鞭之,繩卓于地,急掣其鞭則轉,頂光旋旋,影如不動也。’﹝按﹞ 宋 時兒戲物有千千,見《武林舊事》。《道古堂集·妝域詩序》雲:妝域者,形圓圜如璧。徑四寸,以象牙為之,當背中央凸處置鐵鍼,僅及寸,界以局,手旋之,使鍼卓立,輪轉如飛,復以袖拂,則久久不能停,踰局者有罰。相傳為前代宮人角勝之戲,如 宋 人所謂千千也。此皆陀羅之類。”《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一進門兒,把眼前的這點兒差使她陀羅兒似的當了個風雨不透。”參見“ 陀螺 ”。
"陀羅"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詞彙,主要釋義如下:
一、佛教術語核心義 "陀羅"為梵文"dhāraṇī"音譯,原指佛教密宗修持的真言咒語,具有總持佛法的特殊力量。《佛學大辭典》将其定義為"能持善法不使散,能遮惡法不使起"的密語。在《大正新修大藏經》中,陀羅尼常與曼荼羅、手印并列為密宗三密修行法門,如《陀羅尼集經》記載了數百種不同功能的咒語。
二、天文學古稱 古代星占學中指代"陀羅星",為九曜之一。《漢語大詞典》引《開元占經》記載:"陀羅星屬金,主兵戈刑獄",在唐宋時期的《七曜禳災訣》等占星文獻中,該星被認為會影響人間戰事與司法。
三、梵文語義延伸 詞根"dhṛ"在梵語中意為"持、守",故"陀羅"衍生出"總攝、護持"的抽象含義。唐代高僧不空所譯《總釋陀羅尼義贊》強調其"攝持無量教法,令不忘失"的功能,這種語義特征影響了漢傳佛教"陀羅尼幢"等宗教器物的命名。
“陀羅”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文化、宗教和命理學等角度綜合解釋:
在傳統民俗中,“陀羅”指代陀螺,即一種通過抽打旋轉的兒童玩具。據記載,宋代已有類似玩具“千千”,《武林舊事》描述其為木制圓盤,以鞭抽動後持續旋轉。清代《通俗編》記載其形制為無柄木塊,通過繩鞭驅動,旋轉時頂部光影如靜止,具有觀賞性。
佛教經典中,“陀羅尼”(Dhāraṇī)原指具有神秘力量的咒語,後衍生出“滾動、轉動”的意象。在漢語語境下,該詞逐漸引申為形容人的品格或行為輕浮庸俗,暗含負面評價,如胸襟狹隘、言行不端等。
在紫微鬥數中,陀羅星為六大兇星之一,具有複雜特性:
現代解讀常将陀羅星與精神内耗關聯,類比陀螺需外力維持運轉的特性,象征命理中自我較勁、反複糾結的狀态。這種視角将傳統命理與現代心理學結合,擴展了其象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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