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學的教師。 元 、 明 、 清 于大鄉巨鎮各置社學,以生員為社師。 明 歸有光 《朱隱君墓志銘》:“弱冠選為社師。” 阿英 《明朝的笑話》十三:“ 杭 諺相傳,言社師讀《論語》‘郁郁乎文哉’,訛為‘都都平丈我’。”參見“ 社學 ”。
關于“社師”的詞義解釋如下:
“社師”指元、明、清三代在地方社學中擔任教師的職位,通常由生員(科舉制度中的初級功名獲得者)擔任。
明代杭州地區曾流傳社師誤讀《論語》的諺語:“郁郁乎文哉”被訛傳為“都都平丈我”,側面反映社師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的現象。
如需進一步了解社學制度或曆史案例,可參考《辭海》或地方志文獻。
《社師》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社會老師或社會教師的簡稱。指的是那些在社會上具有豐富經驗和知識的人,在某個領域擁有很高專長,并願意将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分享給他人的人士。
《社師》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
社的部首是⺼(犬字旁),共4畫。
師的部首是左右結構的巾字,共10畫。
《社師》這個詞是近年來在中國社會上普遍使用的新詞彙,來源于社區教育發展的現實需求。社區教育緻力于提供全人教育,培養社區居民終身學習的能力,社師則是社區教育的重要一環。
《社師》的繁體字為「社師」。
古代寫作《社師》的漢字形狀可能有所不同,但意思相同。
1. 他一直在社區擔任社師,幫助居民解決實際問題。
2. 這位社師以豐富的經驗和深厚的知識,赢得了學生們的尊重和愛戴。
3. 要成為一名優秀的社師,需要不斷學習和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
社會、社區、教師、師者、人師、教社
社區教育員、社區導師、社區志願者、社區教育工作者
學生、鄉民、職員、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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