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学的教师。 元 、 明 、 清 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以生员为社师。 明 归有光 《朱隐君墓志铭》:“弱冠选为社师。” 阿英 《明朝的笑话》十三:“ 杭 谚相传,言社师读《论语》‘郁郁乎文哉’,讹为‘都都平丈我’。”参见“ 社学 ”。
关于“社师”的词义解释如下:
“社师”指元、明、清三代在地方社学中担任教师的职位,通常由生员(科举制度中的初级功名获得者)担任。
明代杭州地区曾流传社师误读《论语》的谚语:“郁郁乎文哉”被讹传为“都都平丈我”,侧面反映社师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
如需进一步了解社学制度或历史案例,可参考《辞海》或地方志文献。
《社师》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社会老师或社会教师的简称。指的是那些在社会上具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人,在某个领域拥有很高专长,并愿意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分享给他人的人士。
《社师》这个词由两个汉字组成。
社的部首是⺼(犬字旁),共4画。
师的部首是左右结构的巾字,共10画。
《社师》这个词是近年来在中国社会上普遍使用的新词汇,来源于社区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社区教育致力于提供全人教育,培养社区居民终身学习的能力,社师则是社区教育的重要一环。
《社师》的繁体字为「社師」。
古代写作《社师》的汉字形状可能有所不同,但意思相同。
1. 他一直在社区担任社师,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2. 这位社师以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知识,赢得了学生们的尊重和爱戴。
3.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社会、社区、教师、师者、人师、教社
社区教育员、社区导师、社区志愿者、社区教育工作者
学生、乡民、职员、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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