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審訊。《醒世恒言·張廷秀逃生救父》:“元來捕人拿了強盜,每至審録,俱要原捕押解。”《明史·成祖紀三》:“自今在外諸司死罪,鹹送京師審録,三覆奏然後行刑。” 清 恽敬 《後二仆傳》:“ 明光 赴州審録,于路自恨曰:‘縣官在,吾不至是也。’”
“審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文獻和語境中有所側重,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審録(shěn lù)指對案件或事務進行審查、記錄的過程,核心含義包含“審訊”和“記錄”兩層。具體可分為以下兩種用法:
審訊
主要用于古代司法場景,指對案件或犯人的審理過程。例如《醒世恒言》中提到“捕人拿了強盜,每至審録,俱要原捕押解”,《明史》也記載“死罪鹹送京師審録,三覆奏然後行刑”。
近義詞:審訊、審理。
審查與記錄
從字面分解,“審”為審查,“録”為記錄,合指對文件、政務等官方事務的核查與記載。例如查字典解釋為“對案件、文件進行嚴格審查和記錄”。
需注意,現代漢語中“審録”已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特定學術讨論中。低權威來源(如、4、5)雖重複類似解釋,但缺乏詳實例證,建議優先參考權威典籍或詞典。
《審録》是一個漢字詞彙,它表示對文件、案卷等進行審查記錄的行為。審查可以包括查閱、審閱、核對等操作,而記錄則是指将相關的信息進行整理和歸檔的過程。
《審録》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宀”和“金”。其中,“宀”是上部首,表示與房屋或建築物相關的意思;“金”是下部首,代表與金屬或與金錢有關的含義。
根據《康熙字典》的筆畫編號,整個字共計15畫。
《審録》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字演變的過程。在古代,人們使用蔔辭、刻石、銘文等方式記錄重要事項。而字形的形成則通過不斷的發展和演變。在經曆了秦、漢、魏晉等朝代的影響後,最終形成了現在我們所使用的字形。
在繁體字中,《審録》的寫法為「審錄」。相較于簡體字,繁體字在字形上更加複雜,筆畫較多。
在古代寫法中,漢字《審録》的寫法并非如今所見。古人稱之為“古文”,其字形與現代有所區别。然而,古時候的具體寫法會因朝代和地區而有所不同,這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考證。
1. 工作人員對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録,以确保信息的準确性。
2. 初審的録影帶已經準備妥當,等待進一步的審核。
1. 審判 (shěn pàn):指法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和裁決的過程。
2. 銳意錄取 (ruì yì lù qǔ):指學校或招聘單位對申請者進行招生或錄用的決策。
1. 記錄 (jì lù):表示将相關的信息進行整理、保存和歸檔。
2. 核對 (hé duì):表示對比、核實信息的準确性和一緻性。
忽略 (hū lüè):表示不予關注、不加以注意或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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