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令。《司馬法·天子之義》:“雖交兵緻刃,徒不趨,車不馳,逐奔不踰列,是以不亂軍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絶人馬之力,遲速不過誡命。”
“誡命”在漢語語境中具有雙重含義,既指向宗教領域的核心教義,也涉及倫理規範的具體表達。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解釋,該詞指“宗教或道德上規定的必須遵守的準則”,其核心意義在于通過權威指令約束行為。
從宗教維度分析,基督教的“十誡”是典型代表,包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等神聖律令,這類誡命被視為神與人立約的憑證(《出埃及記》20:1-17)。漢典網(www.zdic.net)進一步指出,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典籍中同樣存在類似的神聖訓令體系。
在倫理範疇,《漢語大詞典》強調“誡命”承載着傳統文化中的道德勸誡功能,如《論語·季氏》中“君子有三戒”的處世準則,通過具有約束力的規範引導社會行為。國學大師網(www.guoxuedashi.net)的考據顯示,佛教《梵網經》中的十重戒律也屬于此類道德誡命體系。
《辭海》(第七版)補充說明,該詞在構詞法上屬于聯合式合成詞,“誡”側重警示勸勉,“命”強調權威指令,二者結合形成具有強制性與教導性的特殊指令類型。這種語言結構特征使其區别于普通勸告,帶有更高的規範效力。
“誡命”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信息如下:
“誡命”讀音為jiè mìng,核心含義是帶有告誡性質的命令,強調對規則、法律或道德準則的遵守。例如,宗教中的“十誡”即被視為神聖的誡命(如“不可妄稱神的名”)。
如需更全面的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司馬法》原文或宗教典籍。
安劄悲智不探虎穴,安得虎子藏用剗卻嘲評待虧刀靶砥砺風節短才奪移鄂爾多斯方軌煩奏飛針走線高山深澗攻據廣土紅男綠女晦黯揮拂回山倒海昏冠加非加工廠急不可耐積厚成器踖躩拘耆開靈抗憤狂鄙列席離俞陸落霾風夢境猛戾愍哀迷塗娉婷袅娜棋錯一着,滿盤皆輸琪花秦七乳湩沙棘傷殘山楂十方識局誰某樹萱鎖鍊穨陵兔角纨袴膏粱五香武誼小路亵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