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抛棄民衆。《國語·晉語一》:“吾聞事君者從其義,不阿其惑也;惑則誤民,民誤失德,是棄民也。” 韋昭 注:“言民失德,陷於刑辟,是棄之也。”
(2).被社會屏棄之人。 漢 劉向 《說苑·建本》:“今夫晚世之惡人……骨肉不親也,秀士不友也,此三代之棄民也,人君之所不赦也。” 明 馮夢龍 《智囊補·上智·太公》:“ 齊 有 華士 者,義不臣天子,不友諸侯…… 太公 曰:‘夫不臣天子,不友諸侯, 望 猶得臣而友之乎? 望 不得臣而友之,是棄民也。’”
“棄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兩方面綜合解釋:
抛棄民衆
指統治者或社會對民衆的舍棄,常見于古代政治語境。如《國語·晉語一》提到“惑則誤民,民誤失德,是棄民也”,強調君主決策失誤導緻民衆道德淪喪,等同于抛棄民衆。
被社會排斥之人
指因行為或身份不符合主流價值觀而被社會邊緣化的群體。如漢代劉向《說苑·建本》稱晚世惡人為“三代之棄民”,明馮夢龍《智囊補》中也用此義形容不臣服于統治的人。
該詞具有較強曆史色彩,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學術讨論或文學創作中。需注意語境差異:古代側重統治責任,現代更偏向社會關系分析。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國語》《說苑》等古籍,或查閱中的具體引用。
棄民是一個多音字詞,原指被放棄、被抛棄的人民,也可指被社會或政府遺棄的群體。這個詞常用于描述被社會邊緣化、無法獲得基本權益和社會資源的群體。
棄民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弓和心。弓是左右開弓的意思,心代表内心。它的總筆畫數為13畫。
棄民一詞來源于漢字組合,沒有繁體字形式。
據考古學家研究,古時“棄民”的寫法可能并不一樣,因漢字演變而此前的字形難以确定。
1. 這些棄民已經失去了信心,無處可尋找希望。
2. 社會應當關注并幫助那些被棄民。
棄民可以和其他詞組合成新詞,例如:
1. 棄民群體
2. 棄民問題
3. 棄民地區
與棄民意義相似的詞彙包括:
1. 棄兒
2. 棄婦
3. 棄若敝屣
棄民的反義詞是得民,表示受到關注和照顧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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