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差錯。 清 阮元 《文言說》:“故同為一言,轉相告語,必有愆誤。” 魯迅 《漢文學史綱要》第一篇:“慮有愆誤,則練句協音,以便記誦。”
愆誤(qiān wù)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愆”和“誤”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過失、錯誤或延誤,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場合,帶有一定的文言色彩。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素分析、用法及權威引用角度詳細解釋:
過失;差錯
指行為或言語上的失誤、過錯。
例:《漢語大詞典》釋為“過失;錯誤”,強調因疏忽或不當行為造成的負面結果。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
延誤;耽誤
指因過失導緻時間上的耽擱或事情未按時完成。
例:古文獻中常見“愆期”(延誤期限)、“愆時”(錯過時機)等用法,如《詩經·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
愆(qiān)
《說文解字》釋為“過也”,本義為“過失、罪過”,引申為“超過、違背”。字形從“衍”(水漫溢)從“心”,暗示因心思放縱導緻行為失當。
(來源:《說文解字注》,段玉裁,中華書局,2013年重印本)
誤(wù)
本義為“謬錯”,《玉篇》釋為“謬也”,指因認識不清或疏忽造成的錯誤,後擴展為“耽誤”義,如“誤事”“誤工”。
書面語與正式文體
常見于法律文書、公文或曆史文獻,如“愆誤職守”“愆誤軍機”等,表責罰依據。
例:《清史稿·職官志》載:“凡愆誤公事者,罰俸降級。”
同義複合結構
“愆”“誤”均含“過錯”義,組合後語義強化,但“愆”更側重責任性過失,“誤”更強調行為性錯誤。
《漢語大字典》
釋“愆”為“罪過;過失”,引《書·伊訓》:“惟茲三風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喪。”
(來源:《漢語大字典》第二版,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年)
《現代漢語詞典》
明确标注“愆誤”為書面語詞,釋義:“過失;錯誤。”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
古典用例
《後漢書·劉恺傳》:“愆誤之愆,罪在臣身。”此處“愆誤”指職務過失。
(來源:《後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1965年)
提示:“愆”在現代漢語中極少單用,多保留于“罪愆”“愆尤”等複合詞或成語中。
“愆誤”是一個漢語詞語,讀作qiān wù,主要指因過失或疏忽導緻的差錯。以下是詳細解釋:
“愆誤”多用于正式或文學語境,強調因疏忽或能力不足導緻的錯誤,而非故意為之。其内涵與“過而不改”的持續性錯誤不同,更偏向偶然性失誤。
如需更完整的釋義或古籍例證,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辭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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