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建時代王侯在封地上建國。《續資治通鑒·元順帝至正二十三年》:“ 思齊 , 海陵 人,本陰陽家者流, 士誠 ( 張士誠 )開藩,與有功焉。”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台灣府屬渡口考》:“值 耿氏 開藩 福建 ,海禁弛,乃招徠客民。”《花月痕》第三回:“這幾年 秦王 開藩此地,幕中賓客都是些名士。”
(2). 清 代指到外省任高級官職。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四:“蓋 順治 間 商邱 宋文康公 撫畿輔時,嘗以四語自警,而哲子 牧仲 中丞開藩 吳下 ,即用以訓誡僚屬者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八回:“這件事如果辦成了功,不到兩三年,説不定陳臬開藩的了。”
"開藩"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中國的分封制度密切相關,主要指建立藩國或藩鎮的行為。以下是其詳細釋義:
開藩(kāi fān)
指君主分封土地給宗室、功臣或地方軍政長官,使其建立藩國或藩鎮,代表中央行使統治權。這一行為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度下鞏固疆域、維護統治的重要手段。
分封建國的實指
在周代至明清時期,"開藩"常指帝王将土地分封給諸侯王(如皇子、宗親),使其建立藩國。例如:
《明史·諸王傳》載:"太祖開藩,分封諸子于要地,以屏皇室。"
(明太祖分封諸子到戰略要地建立藩國,以護衛中央政權。)
軍政長官的虛指
唐宋以後,亦用于指朝廷任命節度使、總督等要員鎮守邊疆或重鎮,形成半自治的藩鎮勢力。例如:
唐代節度使"開藩于幽薊,掌兵權而治民政"。
(節度使在幽州、薊州建立藩鎮,統轄軍隊并管理地方政務。)
文學中的引申義
明清小說戲曲中,"開藩"偶喻"開創基業"或"建立門戶",但此用法較少見。如《桃花扇》:"他日開藩建節,不負平生志。"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釋"開藩"為:"封建時代帝王分封子弟或功臣,授予領地,建立藩國。"(上海辭書出版社,2021年)
《漢語大詞典》官網(注:需訂閱訪問)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收錄"開藩"詞條,強調其與"建藩""分封"同義,特指設立藩王或藩鎮。(商務印書館,2016年)
《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在"藩鎮制度"條目中解析:"唐代節度使開藩地方,集軍、政、財權于一身,漸成割據之勢。"(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
"開藩"是古代中國政治制度的關鍵術語,其釋義需結合分封曆史背景及中央與地方權力的互動關系。權威辭書與史學著作均聚焦其"建立地方政權以鞏固統治"的核心内涵。
“開藩”是一個曆史性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時期有所演變,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核心解釋:
指古代王侯受封後,在指定領地内建立政權或管理機構。例如:
清代官員被派往地方擔任總督、巡撫等要職時,稱為“開藩”。例如:
“藩”本義為籬笆,後引申為屏障或封地(如“藩屬”“藩鎮”),因此“開藩”也隱含“建立屏障”或“鞏固邊疆”的引申義。但這一含義在具體文獻中使用較少,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以上解釋綜合了曆史文獻和權威詞典的記載,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續資治通鑒》《癸巳類稿》等原始資料。
扳子保姆出敵不意春意黜辱帶鈎單羸打野眼釘死發冷防磁番役鳳舉輔車脣齒蓋棺幹荒拱頂拱肩縮背句萌棺斂漢賊不兩立河房荷蘭豆鶴鳴九臯堅明教首計策金縢議九思剀易庫樓寠薮慮懷面谀眇觌邈渺腦樁子黏牡破奸發伏牽心氣喘籲籲清潔阙齾人鑒仁君三春撒嘴攝禦石扉飾潔説解書谒望火馬違年缊韨下不去項縮閑邃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