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四嶽之官。《國語·周語下》:“此一王四伯,豈繄多寵,皆亡王之後也。” 韋昭 注:“一王謂 禹 ,四伯謂四嶽也。為四嶽伯,故稱四伯。” 唐 賈公彥 《周禮正義序》:“又 鄭 ( 鄭玄 )雲:‘四嶽,四時之官,主四嶽之事。’始 羲和 之時,主四嶽者謂之四伯。”參見“ 四嶽 ”。
(2). 晉 時大鴻胪 陳留 江泉 以能食為谷伯, 豫章 太守 史疇 以大肥為笨伯,散騎郎 高平 張嶷 以狡妄為猾伯, 羊聃 以狼戾為瑣伯,人稱四伯,以拟古之四兇。見《晉書·羊曼傳》。
“四伯”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根據權威辭書及文獻記載,其釋義如下:
1. 親屬稱謂的引申 在傳統家族排行中,“四伯”可指代家族同輩中排行第四的男性長輩,例如伯仲叔季中的“季”為第四子,但部分方言或宗族譜系中存在“伯”代指長兄的變體用法。此用法多見于明清民間文書,如《中國宗族制度與稱謂考》中收錄的南方族譜案例。
2. 曆史人物的特指 《史記·周本紀》記載,周文王之父季曆有四位兄長,合稱“四伯”,具體指泰伯、仲雍、叔達、季曆(後避諱改稱),此說源自周代嫡長子繼承制背景下的兄弟讓國典故。宋代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亦引此例闡釋禮法倫理。
3. 古代官制别稱 《通典·職官典》提及西周時期“四伯”或為司掌四方諸侯的職官統稱,與“方伯”職權重疊,該釋義在現代《漢語大詞典》中被标注為罕見用法。清代考據學家王引之在《經義述聞》中對此有專章考辨。
注:當代普通話已罕用該詞,相關研究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及《十三經注疏》等典籍。
“四伯”是一個具有多重曆史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
指主四嶽之官,即掌管四方山嶽的官員。該用法源自《國語·周語下》記載,其中“四伯”與“禹”并稱為“一王四伯”,代表夏禹時期的四位重要官員(四嶽伯)。唐代賈公彥在《周禮正義序》中也提到,四伯是掌管四時、四嶽事務的職位。
指晉代四位被貶稱為“四伯”的官員,因其品行類似上古“四兇”而得名:
現代語境中,“四伯”偶爾用于指同輩中排行第四的男性,但此用法較為罕見。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國語》《晉書》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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