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人身保險英文解釋翻譯、個人人身保險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dividual life policy
分詞翻譯:
個人的英語翻譯:
each; individual
【法】 individual; man; private person
人身保險的英語翻譯:
【法】 life insurance; personal insurance
專業解析
個人人身保險(Individual Personal Insurance) 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标的,由個人投保、以自身為受益對象的商業保險。其核心功能在于當被保險人遭遇死亡、傷殘、疾病、衰老等人生風險時,提供經濟補償或給付保險金,以保障個人及家庭財務安全。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術語定義與核心要素
-
中文術語:個人人身保險
英文術語:Individual Personal Insurance / Personal Accident and Health Insurance
- 個人(Individual):強調投保主體為自然人,區别于團體保險。
- 人身(Personal):覆蓋人的生命(Life)、健康(Health)、意外傷害(Accident)等與身體直接相關的風險。
- 保險(Insurance):通過合同約定,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保費,保險人承擔特定風險給付責任的法律關系。
-
核心保障範圍
- 人壽保險(Life Insurance):以被保險人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
- 健康保險(Health Insurance):覆蓋疾病、醫療費用,如重疾險、醫療險。
- 意外傷害保險(Accident Insurance):針對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傷害事件提供保障。
二、關鍵特征與法律依據
特征 |
說明 |
投保主體 |
自然人個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保險标的 |
被保險人的生命、身體完整性或健康狀态。 |
給付條件 |
依合同約定,如身故、傷殘、确診疾病、醫療行為發生等。 |
法律基礎 |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範,合同需明确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關系。 |
三、適用場景與典型産品
-
家庭經濟支柱保障
- 定期壽險(Term Life Insurance):保障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身故風險,避免家庭陷入經濟困境。
- 示例:投保保額100萬元,保障期20年,若被保險人在期内身故,受益人獲全額賠付。
-
健康風險轉移
- 重大疾病保險(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一次性給付确診保險金,覆蓋治療費用及收入損失(如癌症、心肌梗死)。
- 住院醫療險(Hospitalization Insurance):實報實銷住院費用,補充社會醫療保險不足。
-
意外風險防範
- 綜合意外險(Comprehensive Accident Insurance):涵蓋意外身故/傷殘、意外醫療、住院津貼等,杠杆率高(低保費高保額)。
四、權威定義參考
-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China)
定義人身保險為“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标的的保險”,個人投保需符合可保利益原則(如為自己、配偶、子女投保)。
來源: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網《保險術語》标準([鍊接需參考官網:www.iachina.cn])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二條
明确規定:“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标的的保險。”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庫([鍊接需參考:www.npc.gov.cn])
-
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
将個人人身保險歸類為“個人線業務(Personal Lines)”,強調其風險分散與長期儲蓄功能。
來源:IAIS核心原則文件([鍊接需參考:www.iaisweb.org])
五、與其他保險的區分
- 區别于財産保險:人身保險标的無貨币衡量标準,保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确定(非以實際損失為限)。
- 區别于社會保險:個人人身保險為商業自願投保,保障水平與保費挂鈎,不具強制性。
- 區别于團體保險:個人保單獨立承保,費率基于個人風險評估(如年齡、職業、健康狀況)。
個人人身保險是市場化風險管理工具,通過法律合同實現個體風險的社會化分散,其設計需嚴格遵循保險利益原則、最大誠信原則及近因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個人人身保險是以個人為保障對象,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标的的保險形式。當被保險人發生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保險公司按約定給付保險金。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要素
- 保險标的:以人的壽命(生存/死亡)和身體(健康、生理機能)為保障對象。
- 保障範圍:覆蓋死亡、傷殘、疾病、年老退休等風險,或按合同約定條件(如生存至某年齡)給付保險金。
- 合同主體:投保人繳納保費,保險人(保險公司)承擔給付責任,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或其指定人。
二、主要分類
根據保障内容,個人人身保險分為四類:
- 人壽保險
- 以壽命為标的,包括定期壽險(保障固定期限)、終身壽險(終身保障)、兩全保險(生存/死亡均賠付)。
- 健康保險
- 覆蓋疾病風險,如醫療保險(報銷醫療費用)、重大疾病保險(确診即賠)。
- 意外傷害保險
- 年金保險
- 以生存為條件,按約定周期(如每月)給付生存金,常用于養老規劃。
三、特點與功能
- 風險特殊性:保障生、老、病、死等不可預測的人身風險。
- 長期性與儲蓄性:部分險種(如終身壽險、年金險)兼具長期儲蓄功能,幫助規劃未來財務。
- 定額給付:保險金額由合同約定,非實際損失補償(如身故賠付固定保額)。
四、社會作用
- 經濟補償:減輕因疾病、傷殘等導緻的經濟負擔。
- 風險轉移:将個人風險分散至保險公司,增強家庭抗風險能力。
如需更完整的分類或産品示例,可參考保險監管機構發布的官方文件或咨詢專業保險顧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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