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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單托收英文解釋翻譯、跟單托收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collection on documents; documentary collection

分詞翻譯:

單的英語翻譯:

odd; single
【醫】 azygos; mon-; mono-; uni-

托收的英語翻譯:

【經】 apply for collection

專業解析

跟單托收 (Documentary Collection) 是國際貿易中一種重要的結算方式,指出口商(委托人)在貨物發運後,将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商業單據(如提單、發票、保險單等)連同金融單據(如彙票)交給其所在地銀行(托收行),委托該銀行通過進口商所在地的銀行(代收行)向進口商(付款人)提示單據并要求其付款或承兌的一種支付安排。其核心在于“憑單付款”,即進口商隻有在付款或承諾付款後才能取得代表物權的單據以提取貨物。

其詳細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1. 基本流程與定義:

    • 出口商發貨後,将全套貨運單據(跟單)和可能附帶的彙票交給自己的銀行(托收行),委托其向國外的進口商收款(托收)。
    • 托收行将單據寄給進口商所在地的合作銀行(代收行)。
    • 代收行根據托收行的指示,向進口商提示單據,要求其按照托收指示付款(付款交單)或承兌彙票(承兌交單)。
    • 進口商付款或承兌後,才能從代收行取得單據并憑以提貨。
  2. 關鍵參與方:

    • 委托人 (Principal): 通常是出口商,委托銀行辦理托收。
    • 托收行 (Remitting Bank): 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接受委托并将單據寄往國外代收行。
    • 代收行 (Collecting Bank): 進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接受托收行委托,向進口商提示單據并收款。
    • 付款人 (Drawee/Payer): 通常是進口商,被要求付款或承兌彙票的對象。
  3. 主要類型(基于交單條件):

    • 付款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代收行必須在進口商付清全部貨款後,才能将貨運單據交給進口商。根據付款時間,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D/P at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t ... days after sight/date)。後者在實際業務中較少見,風險較高。
    • 承兌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代收行在進口商承兌(即在遠期彙票上籤字承諾到期付款)後,即可将貨運單據交給進口商。進口商在彙票到期日才履行付款義務。此方式對出口商風險較大。
  4. 核心特征與風險:

    • 商業信用: 跟單托收建立在買賣雙方的商業信用基礎上,銀行僅作為代理人處理單據和傳遞指令,不承擔付款責任或擔保進口商必然付款/承兌的風險。
    • 憑單付款: 單據(特别是提單)代表物權,進口商隻有履行付款/承兌義務後才能取得單據提貨,這對出口商是重要的保障機制。
    • 出口商風險: 主要面臨進口商拒付、拒承兌、拖延付款或承兌後到期不付款的風險(尤其在D/A方式下)。貨物已運出,若進口商拒收,出口商需承擔額外的倉儲、保險、轉運或處理費用,甚至可能被迫在進口國低價轉賣或運回。
    • 進口商優勢: 相比預付貨款,進口商資金壓力較小(尤其D/A),且在付款/承兌前有機會查驗單據(雖非貨物本身)。

權威參考來源:

  1. 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URC 522): 這是規範全球跟單托收業務的國際慣例和标準規則,由國際商會(ICC)制定,詳細規定了托收業務中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該規則被全球銀行廣泛采納和應用。 (來源:國際商會官網出版物)
  2. 中國銀行等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說明: 國内主要商業銀行在其官網或業務手冊中對跟單托收(進口代收/出口托收)有明确的定義、流程和風險提示。 (來源: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官網國際業務闆塊)
  3.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監管機構,其發布的規章制度中涉及托收業務的定義和管理要求。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法規庫)
  4. 國際貿易實務教材與專著: 如黎孝先、王健等編著的《國際貿易實務》等權威教材,對跟單托收的原理、流程、類型和風險有系統闡述。 (來源:相關專業出版物)

網絡擴展解釋

跟單托收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結算方式,其核心是出口商通過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并以貨運單據作為交付條件。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

跟單托收指出口商将貨運單據(如提單、發票、保險單等)與彙票(或僅憑單據)一并提交銀行,委托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進口商需按約定條件(付款或承兌彙票)才能獲得單據提貨。

二、主要特點

  1. 商業信用性質
    銀行僅作為中介處理單據,不承擔付款擔保責任,貨款能否收回取決于進口商信用。

  2. 單據為核心
    需附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如提單),确保進口商付款/承兌後才能提貨。

  3. 交單條件分類

    • 付款交單(D/P):進口商付清貨款後銀行交單,分即期(見票即付)和遠期(彙票到期付款)兩種。
    • 承兌交單(D/A):進口商承兌遠期彙票即可獲得單據,出口商面臨更高風險。

三、流程概述

  1. 出口商發貨後準備單據,委托托收行收款;
  2. 托收行轉寄單據至進口地代收行;
  3. 代收行提示單據,進口商按條件付款/承兌;
  4. 銀行交付單據,進口商提貨。

四、風險提示

五、與信用證區别

信用證屬銀行信用,銀行承擔付款責任;而跟單托收依賴商業信用,銀行僅負責單據傳遞。


如需更完整的操作流程或案例分析,可參考、及的詳細說明。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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