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竹(firecracker)是中國傳統節慶中使用的微型爆炸裝置,由多層紙卷包裹火藥和引線構成。作為漢英詞典術語,其核心釋義包含三個維度:
物理結構與功能
爆竹以硬紙筒為外殼,内部填充黑火藥(black powder)和氧化劑,通過引線(fuse)點燃後産生爆炸聲與光亮。這種聲光效果源于火藥快速燃燒産生的氣體膨脹,《大英百科全書》将其定義為"娛樂用爆炸物"(recreational explosive device)。
文化語義延伸
在漢文化語境中,爆竹承載着驅邪納福的象征意義。南朝梁宗懔《荊楚歲時記》記載"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于庭前爆竹",印證其最初用于驅逐"年獸"的原始功能。宋代《東京夢華錄》描述除夕夜"爆竹山呼,聲聞于外",顯示其已演變為節慶符號。
現代規範釋義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7版将爆竹明确定義為"用紙把火藥卷緊制成的爆炸物,點燃引線即爆裂發聲,多用于喜慶事"。英國牛津大學出版社《漢英雙語詞典》則标注"firecracker"的标準譯法,并特别注明其與宗教儀式(religious ceremony)的關聯性。
當前中國應急管理部《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爆竹的化學成分、規格尺寸作出法定限制,要求産品符合GB10631-2013國家标準。生态環境部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93個城市實施煙花爆竹禁放政策,推動電子爆竹(electronic firecracker)等替代産品發展。
“爆竹”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其含義和演變如下:
爆竹指用紙包裹火藥制成、點燃後通過爆炸發聲的物件,常用于節慶或喜慶場合,又稱“炮仗”“爆仗”。古時則指燃燒竹子使其爆裂發聲的行為。
除“爆竹”外,還有“爆竿”“炮仗”“爆仗”等名稱,不同地區存在方言差異。
當代因環保與安全考慮,部分城市限制燃放傳統爆竹,逐漸改用電子爆竹等替代形式。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文獻記載或具體詩詞引用,可參考《荊楚歲時記》、王安石《元日》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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