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全權英文解釋翻譯、賦予全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carte blanche
分詞翻譯:
賦予的英語翻譯:
endow; endue; gift; put
【法】 vest
全權的英語翻譯:
【經】 full authority
專業解析
“賦予全權”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含義指授予某人完全的決策權和執行權,使其在法律或職責範圍内擁有不受限制的自主行動能力。該表述常見于外交、法律及企業管理領域,需結合以下四層語義進行專業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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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語義溯源
“賦予”強調權威機構主動授予權力,“全權”包含“全部權限”與“獨立裁量”雙重内涵,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全權”為“處理事情的全部權力”(來源:商務印書館官網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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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對應譯法
權威漢英詞典采用兩套譯法體系:
- 外交場景對應“plenipotentiary”,如《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标注該詞源出拉丁語 plenus(完全)+ potentia(權力),特指全權大使的法定職權(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詞條庫)。
- 普通法權場景譯為“full authority”,《元照英美法詞典》明确該短語在合同條款中構成法律效力的要件(來源:北京大學法律信息網)。
- 典型應用場景
- 國際條約籤署需注明“plenipotentiary representatives”(全權代表),符合《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7條形式要件
- 企業并購協議中“party A hereby grants full authority to party B”構成單方授權要件
- 政府特别授權書使用“全權委托”對應英文“letter of full empowerment”
- 語義邊界辨析
區别于“代理權”(proxy)受委托人意志限制,“全權”強調受托人可獨立行使權力;與“概括授權”(general authorization)相比,“全權”在普通法判例中需明示“without prior approval”方成立(參考《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授權條款解釋)。
網絡擴展解釋
“賦予全權”指将處理某項事務的全部決策權和執行權授予特定個人或機構,使其能夠獨立代表授權方完成相關事務,無需額外請示。以下是具體解析:
1.核心定義
- 全權(quán quán):源自漢語詞彙,指被授予方擁有完整的權力,涵蓋事務的決策、談判、籤署等全部環節。
- 賦予:即“給予”或“授予”,強調權力來源的合法性(如法律、合同或上級機構)。
2.與“授權”的區别
- 權力範圍:普通授權可能僅涉及部分權限(如執行權),而全權包含所有必要權力,例如外交中的全權代表可直接籤署條約。
- 責任歸屬:授權通常不轉移最終責任,但全權代表需承擔授權範圍内的全部責任。
3.典型應用場景
- 法律領域:如訴訟中委托人賦予律師全權代理案件。
- 國際事務:國家元首任命全權大使處理外交事務。
- 企業管理:董事會賦予CEO全權管理公司運營。
若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相關搜索來源中的權威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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