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llateral security
add; annex; append; attach; subjoin; tack
【計】 ADDIT; appended; attach; attachment
【化】 addition
【醫】 adjunction; supervene; supervention
【經】 attach; superimposed
【法】 thing pledged
在漢英法律金融術語中,"附加擔保物"對應的英文為"Supplementary Collateral",指在既有擔保協議基礎上追加的資産擔保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80條,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在原擔保物價值不足時追加擔保資産,該機制常見于浮動抵押和最高額抵押場景。
從國際慣例角度,《Uniform Commercial Code》Article 9将此類擔保定義為"after-acquired collateral",即擔保權益可延伸至債務人未來獲得的財産。中國銀行業協會2023年信貸風控報告顯示,商業銀行在貸後管理中,約37%的貸款重組案例涉及追加擔保物要求,通常發生在抵押物價值下降超過15%時。
該制度包含兩項核心要素:①必須形成書面補充協議;②新增擔保物需滿足可登記、可估值、可處置三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民終字第112號判決中明确,未經登記的附加擔保物不享有優先受償權。
“附加擔保物”是指在原有擔保基礎上,債務人根據合同約定或債權人要求額外提供的財産或權利,用于進一步增強債權保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礎定義
擔保物是債務人或第三方為保障債權實現而提供的財産或權利,如房産、證券等()。
附加擔保物則指在已有擔保基礎上追加的資産,通常因債務風險增加或信用條件變化而産生。
觸發原因
增強債權保障
附加擔保物可彌補原有擔保的不足,降低債權人無法受償的風險()。
優化債務條件
通過追加擔保,債務人可能獲得更低的利率或更靈活的還款方式()。
優先權強化
在破産清算時,附加擔保物仍可确保債權人對追加資産的優先受償權。
類型 | 示例 | 適用場景 |
---|---|---|
不動産 | 追加抵押的商鋪、土地 | 企業大額貸款 |
金融資産 | 新增質押的股票、債券 | 證券融資業務 |
應收賬款 | 補充貿易應收款 | 供應鍊金融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替代原《合同法》),擔保合同需明确約定擔保範圍及追加條件,附加擔保物的權屬變更需依法登記或交付(參考基礎法理延伸)。
提示:追加擔保物需注意資産評估合規性,避免因估值虛高引發法律糾紛。具體操作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或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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