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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和合同英文解釋翻譯、附和合同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contract of adhesion

分詞翻譯:

附的英語翻譯:

add; appose; attach; enclose

和的英語翻譯:

and; draw; gentle; kind; mild; harmonious; mix with; sum; summation
together with
【計】 ampersand
【醫】 c.; cum

合同的英語翻譯:

contract
【化】 contract; pact
【經】 compact; contract

專業解析

附和合同(Adhesion Contract)的漢英法律解析

一、定義與核心概念

附和合同(Adhesion Contract),中文又稱“格式合同”或“标準合同”,指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拟定全部條款,另一方僅能選擇接受或拒絕的協議形式。其英文術語源自法律拉丁語“contractus adhesionis”,強調合同條款的單方主導性。

二、法律特征

  1. 單方制定性:條款由具有強勢地位的一方(如企業、服務機構)預先拟定,常見于保險、電信、網購等領域。
  2. 非協商性:相對方通常無法修改條款,僅能被動接受(Take-it-or-leave-it basis)。
  3. 标準化内容:合同内容具有重複使用性,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9條定義的“格式條款”。

三、應用場景與争議焦點

附和合同廣泛應用于公共服務(如銀行開戶協議)、消費領域(如軟件用戶協議)等。其争議多集中于條款公平性,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6條要求提供方履行“合理提示義務”。

四、法律效力與司法實踐

根據中國《民法典》第496-498條,若格式條款存在歧義或顯失公平,法院可判定無效。例如,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的條款可能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國際實踐中,美國《第二次合同法重述》(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 §211)亦規定此類合同需符合“合理預期”原則。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解讀(www.npc.gov.cn
  2. 美國法律學會《第二次合同法重述》(American Law Institute官網)
  3.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Adhesion Contract”的釋義(北京大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附和合同(又稱格式合同、标準合同或定式合同)是指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拟定合同條款,另一方隻能選擇接受或拒絕,而無法對條款内容進行協商的合同形式。以下從定義、特征和法律要求等方面詳細解釋:

1.核心定義

附和合同的特點是“單方主導性”:由具有優勢地位的一方(如企業、機構)預先制定條款,另一方(如消費者、投保人)僅有“全盤接受”或“拒絕”的選擇權,無法修改具體内容。例如保險合同、電信服務協議等。

2.主要特征

3.法律要求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拟定方需遵循以下原則:

4.典型例子

保險合同是典型的附和合同,保險公司單方制定條款,投保人隻能選擇接受或放棄。

附和合同雖提升交易效率,但因雙方地位不對等,法律通過嚴格規制保障弱勢方權益。籤訂前應仔細閱讀條款,必要時尋求專業意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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