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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契約英文解釋翻譯、廢止契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void a contract

分詞翻譯:

廢止的英語翻譯:

abolish; annul; annihilate; desuetude; disuse; put an end to; repeal; rescind
【經】 avoidance

契約的英語翻譯: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經】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專業解析

廢止契約的法律釋義與英譯解析

一、法律定義

廢止契約指通過法定或約定程式,使已生效的合同關系提前終止,雙方權利義務歸于消滅的法律行為。其核心在于解除合同約束力,區别于“撤銷”(因瑕疵溯及無效)或“終止”(因期限屆滿等自然結束)。英文對應術語為"voidance of contract" 或"termination of contract",強調通過主動行為使合同失效。

二、適用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廢止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 根本違約: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仍不履行;
  2.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緻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 預期違約: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為表明不履行義務;
  4. 法定解除權: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合同法》分則中的特定類型合同)。

三、法律效力

合同廢止後産生溯及力或面向未來的效力:

四、英譯辨析

五、實務要點

  1. 行權程式:需書面通知對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異議可訴請法院确認;
  2. 除斥期間:解除權需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内行使(通常1年),逾期消滅;
  3. 國際差異:英美法系中 repudiation(拒絕履行)可觸發終止權,而大陸法系更強調催告程式。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廢止契約”是指通過法律或協商手段終止合同效力、使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解除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1. 法律終止
    指合同因法定事由(如欺詐、違法内容)或約定條件達成,經法律程式宣告失效。例如《民法典》規定虛假意思表示的合同無效。

  2. 協商解除
    雙方可通過新協議廢止原契約,體現民事活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

二、法律依據與方式

  1. 三種解除途徑

    • 約定解除:合同中預先設置終止條款
    • 法定解除:依據《民法典》等法律行使解除權
    • 協議解除:事後協商一緻終止合同
  2. 程式要求
    需明确争議解決條款(如適用法律、協商機制),避免糾紛。

三、相關概念辨析

術語 區别點 示例場景
解約 強調單方或協商取消契約 藝人合同協商終止
退約 側重謙讓儉約或解除行為 撤銷已籤訂的協議
廢除 多用于制度、條約層面 廢除不平等條約

四、典型應用場景

提示:具體操作需結合《民法典》第146條等條款,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保障程式合法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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