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doctrine; legal principle; principle of law; rule of law
法律原則(Legal Principles)
指法律體系中具有普遍約束力和指導意義的基礎性規範,反映法律的核心價值與精神内核。其英文對應術語為"Legal Principles" 或"Doctrines of Law",強調法律適用的穩定性與公正性基礎。
法律原則貫穿于立法、司法與執法全過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憲法》第33條)。英文表述為"Equality Before the Law",體現對個體權利的平等保護。
例如"誠實信用原則"(Principle of Good Faith),在《民法典》第7條中規範民事主體的行為,要求當事人秉持誠實、恪守承諾。該原則源自羅馬法中的"Bona Fides",現為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共同采納。
直接規定權利義務,如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Principle of Legality),要求犯罪與刑罰必須由法律明文規定(《刑法》第3條)。
保障司法公正,如"正當程式原則"(Due Process of Law),在行政訴訟中确保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行政訴訟法》第6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英文對照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ee1f25.shtml
聯合國《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對法律原則的界定:
中文 | 英文 | 法律依據 |
---|---|---|
公序良俗原則 | Public Order and Good Morals | 《民法典》第8條 |
比例原則 |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 《行政處罰法》第5條 |
法律原則是法律體系中具有基礎性、指導性和普遍適用性的原理或準則,為法律規則提供價值導向和邏輯基礎。以下從定義、特點、作用及與法律規則的區别等方面綜合解釋:
基礎性地位
法律原則是法律規則的本源或指導思想,貫穿于法律制定、解釋和適用的全過程。例如,平等原則要求法律適用中對所有主體一視同仁,體現法的公平價值。
主要特征
維度 | 法律原則 | 法律規則 |
---|---|---|
内容 | 抽象、概括(如“公平原則”) | 具體、明确(如“紅燈禁止通行”) |
適用範圍 | 廣泛,跨領域適用 | 限定于特定情形或行為 |
穩定性 | 高度穩定 | 隨社會變化易調整 |
沖突處理 | 通過權衡重要性選擇 | 直接適用或按效力層級判定 |
來源參考 |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原則的司法應用或曆史演變,中的案例分析及理論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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