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承讓的英文解釋翻譯、法律承讓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egal
分詞翻譯:
法律的英語翻譯: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承的英語翻譯:
bear; hold; undertake
讓的英語翻譯:
allow; give away; give up; let; make; yield
專業解析
"法律承讓" 是一個法律術語,其核心含義是指在法律框架下,一方當事人(承讓人)接受或同意另一方當事人(讓與人)轉移(讓渡)其權利、義務、財産或法律地位的行為。這個過程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并可能涉及特定的法律程式(如登記、公示)才能産生預期的法律效力(如對抗第三人)。
從漢英詞典的角度,可以将其解釋和翻譯為:
-
核心含義解析:
- 承 (Chéng): 意指接受、承受、承擔、繼承。在法律語境中,它強調對轉移過來的事物的接收和負擔。
- 讓 (Ràng): 意指轉讓、出讓、放棄(權利或財産)。在法律語境中,它指主動将權利、財産或義務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 法律 (Fǎlǜ): 限定整個行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内進行,遵循法定程式和要件,其結果受法律保護和約束。
- 承讓 (Chéngràng): 組合起來,就是指對他人“讓”出的權利、義務或財産的“承”接和接受。
- 法律承讓 (Fǎlǜ Chéngràng): 特指在法律認可和規範下的權利、義務、財産或地位的承接與轉讓行為。其核心是權利的轉移與接受。
-
專業英文翻譯:
- Legal Assignment / Assignment in Law: 這是最常用和準确的翻譯,指在法律上有效的權利(特别是合同權利)轉讓行為。承讓人是 Assignee,讓與人是 Assignor。
- Legal Transfer: 指財産權或其他法律權利在法律上的轉移,承讓人是 Transferee,讓與人是 Transferor。
- Assumption (of Obligation): 當涉及義務(如債務)的承擔時,可以用這個詞,指承讓人承擔了原屬于讓與人的義務。
- Succession (in Law): 主要用于指因法律規定(如繼承)或特定事件(如公司合并)而産生的權利、義務或法律地位的承繼。
-
應用場景與要點:
- 合同權利轉讓: 最常見的情形。例如,債權人(讓與人)将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承讓人),承讓人獲得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權利。這需要通知債務人。
- 物權變動: 如不動産(房屋、土地)所有權的轉讓(過戶)、動産的交付轉讓。通常需要登記(不動産)或交付(動産)才能發生物權效力。
- 債務承擔: 債務人(讓與人)将其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讓人)承擔,通常需要債權人同意。
- 地位承繼: 如公司合并、分立時,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繼承人承繼被繼承人的遺産和債務(限定繼承範圍内)。
- 法律要件: 有效的法律承讓通常要求:标的具有可轉讓性、讓與人有權處分、符合法定形式(如書面、登記)、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公共利益。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Anglo-American Law): 該詞典是研究英美法術語的權威工具書,對 "Assignment"、"Transfer"、"Assumption"、"Succession" 等詞條有詳細解釋和對應中文翻譯,是理解“法律承讓”對應英文概念的基礎。 [注:因無法提供特定線上鍊接,推薦查閱該詞典的實體書或授權數據庫版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特别是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轉讓)第79條至第90條,明确規定了合同權利轉讓、義務轉移以及權利義務概括轉讓(即合同承讓)的條件和程式。 [來源:中國政府法律法規數據庫]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物權編規定了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如第208條至第224條等);合同編同樣規定了債權債務的轉讓(第545條至第556條);繼承編規定了遺産的繼承(承讓)。法典是“法律承讓”在各項民事權利變動中的最高法律依據。 [來源:中國政府法律法規數據庫]
-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作為最權威的英美法法律詞典之一,其對 "Assignment"、"Transfer"、"Assumption"、"Succession" 的定義和解釋具有全球影響力,是理解這些術語精确法律内涵的标準參考。 [注:因無法提供特定線上鍊接,推薦查閱該詞典的實體書或Westlaw/LexisNexis等法律數據庫版本]
“法律承讓”是指在法律規範下,一方當事人将其權利、義務、財産或法律地位合法有效地轉移給另一方當事人,并由後者予以接受和承擔的法律行為或過程。其核心在于權利的轉移與接受,并受到法律嚴格的規制。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法律承讓”的含義,需要結合法律術語和日常用語綜合理解:
一、法律中的“承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772-773條:
- 定義:指在承攬合同中,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完成主要工作的一方,如建築工程中的承包方。
- 責任劃分:
- 主要工作需經定作人同意才能轉交第三人,否則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 輔助性工作可交由第三人完成,但承讓人仍需對成果負責。
二、日常用語中的“承讓”
源自成語“承讓”(chéng ràng):
- 核心含義:指在争議中主動讓步以維護和解或大局,常見于商業談判、民事調解等場景。
- 行為特征:包含“接受對方主張”和“主動退讓”雙重含義,強調以和為貴的處事原則。
三、綜合理解
“法律承讓”并非标準法律術語,可能指:
- 法律主體的權利義務讓渡(如合同權利轉讓);
- 訴訟/調解中的讓步行為(如民事調解中一方放棄部分訴求)。
建議在具體法律場景中,根據上下文判斷其指向的準确含義。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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