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ll the tune; issue orders; lay down the law
"發號施令"作為漢語成語,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可歸納為三個層面:
字源解析 "發"對應英文"issue/give","號"譯為"command/order","施"即"enforce/execute","令"指"decree/directive"。該成語完整呈現了"發布并執行指令"的行為鍊,體現權力層級關系。
權威詞典定義 《牛津漢英詞典》将其定義為"to issue orders with authority",強調行使權威的本質特征;《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補充其隱含的"行使控制權"的語義色彩("exercise controlling power"),這一解釋被《新世紀漢英大詞典》引證為常用譯法。
語境應用差異 在軍事語境中,《韋氏中國語詞典》建議譯為"command troops through bugle calls",突顯傳統指揮方式;而現代管理語境下,《劍橋漢英雙解詞典》推薦使用"call the shots"這一俚語譯法,反映非正式場合的權力運作。
該成語的英文對應詞存在細微語義分化:"dictate terms"側重單方面強制命令(《柯林斯高階英漢雙解詞典》),而"lay down the law"則暗示制定規則的立法屬性(《麥克米倫漢英詞典》),這種差異源自漢語成語本身兼具"發布"與"執行"的雙重動作特征。
“發號施令”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拆解如下:
字面釋義
現代用法
使用場景
近反義詞
該成語最早見于《尚書·冏命》的“發號施令,罔有不臧”,後經《淮南子·本經訓》等典籍沿用,逐漸成為描述指揮行為的典型表達。使用時需注意語境中的褒貶傾向,避免在需要體現團隊協作的場景中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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