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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超然性英文解釋翻譯、法庭的超然性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forensic detachment

分詞翻譯:

法庭的英語翻譯: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超然的英語翻譯:

aloof; detached

專業解析

"法庭的超然性"是司法體系中的核心原則,指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保持獨立、中立和不受外界幹預的特性。從漢英法律詞典角度解析,"超然性"對應英語術語"judicial impartiality"或"judicial transcendence",強調法官在裁判過程中超越個人情感、社會壓力及權力影響的專業姿态。

這一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其一,職能獨立性,即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1條明确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其二,人員中立性,要求法官基于事實與法律作出判斷,《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8條指出法官應"堅持中立立場,避免先入為主";其三,程式公正性,體現在回避制度、證據規則等程式設計上。

在比較法視野中,《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judicial independence"定義為"司法機關免于其他政府部門不當影響的自由狀态",這與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4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規定形成法理呼應。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顯示,2020-2024年間全國法院依法糾正行政機關幹預司法案件127件,實證數據佐證了超然性原則的實踐價值。

該原則的法理基礎可追溯至孟德斯鸠三權分立學說,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通過法官終身制、經費獨立等制度保障司法超然性。我國建立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記錄通報制度,正是維護法庭超然性的重要制度創新。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法庭的超然性”,這一概念在法律領域通常指法庭在司法活動中保持中立、獨立和客觀的特性。盡管您提供的搜索結果未直接解釋“超然性”,但結合法律常識,可對其含義進行如下分析:

  1. 核心定義
    法庭的超然性強調法官及司法程式在案件審理中不受外部幹擾(如行政幹預、輿論壓力或利益集團影響),僅依據法律和事實作出公正裁決。

  2. 具體表現

    • 獨立性:法官享有職務保障和獨立審判權,不受其他機關或個人指令約束。
    • 中立性:法庭對案件各方保持平等對待,避免先入為主的判斷。
    • 程式公正:嚴格遵循法定程式,确保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
  3. 法律依據
    多數國家的憲法和訴訟法明确規定了司法獨立原則。例如,中國《憲法》第131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4. 實踐意義
    超然性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若法庭喪失中立立場,可能導緻公衆對法律權威的質疑,甚至引發社會矛盾。

建議您通過權威法律文獻或專業法律咨詢獲取更詳細的司法解釋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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