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scalator
電動扶梯(Escalator)是一種以電力驅動的循環階梯式運輸設備,由持續轉動的梯級和兩側移動扶手組成,主要用于垂直高度差較小的樓層間人員輸送。其核心定義與特性可從以下維度分析:
1. 基礎定義與技術參數
根據《中國國家标準GB/T 7024-2008》對自動扶梯的規範,電動扶梯的傾斜角度通常為30°或35°,額定速度範圍為0.5-0.75米/秒,梯級寬度标準分為600mm、800mm、1000mm三個等級。其動力系統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組成,具備雙向運行能力。
2. 結構組件與安全機制
主要包含桁架結構、梯路導軌系統、驅動主機、扶手帶裝置三大模塊。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ASME A17.1标準要求配備梳齒闆安全裝置、緊急停止按鈕、防逆轉保護裝置等至少12項安全組件,最大提升高度建議不超過18米以保障運行穩定性。
3. 應用場景與能耗特征
國際電梯協會IEEA統計顯示,全球95%的機場航站樓和83%的大型購物中心采用電動扶梯作為主要運載工具。其能耗與運行時間呈正相關,待機功率約3-5kW,滿載運行時可達15-25kW,新型變頻調速系統可降低30%能耗。
4. 詞源發展與術語辨析
該詞彙源于奧的斯電梯公司1900年注冊的商标"Escalator",由拉丁詞"scala"(階梯)與"elevator"(升降機)組合而成。2004年《牛津科技大辭典》将其定義為"連續循環階梯組成的傾斜運輸設備",區别于垂直電梯(Elevator)和自動人行道(Moving Walkway)。
電動扶梯是一種以電力驅動的自動運輸設備,主要用于在建築物内或公共場所提供傾斜或水平的人員運輸服務。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電動扶梯(Escalator)又稱自動扶梯,由循環運行的梯級、同步移動的扶手帶及支撐結構組成,通過電動機驅動實現連續運輸。其特點是梯級在運行中保持水平,乘客站立時無需移動即可完成樓層間轉移。
最早的電動扶梯由美國工程師威廉·水塞勒(William H. Waterman)于19世紀末設計,初期用于連接紐約百老彙大廈與地鐵站。
廣泛用于商場、地鐵、機場等客流密集場所,因其連續運行特性可高效疏導人流。
(注:如需更詳細的技術參數或安全規範,可參考建築行業标準或電梯制造商的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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