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ight dues; light house duse; lighthouse duse
燈塔稅(Lighthouse Dues) 指船舶為使用燈塔、燈船、浮标等助航設施而向海事主管部門繳納的專項費用。其核心目的是籌集資金用于助航設施的建造、維護和運營,保障海上航行安全。該稅項屬于目的稅範疇,征收依據通常為國家海事法規或國際公約授權。
征收對象與範圍
主要針對進出港口的商船、漁船等船舶,根據船舶噸位、航次或貨物類型計征。例如,中國《海上交通安全法》授權海事管理機構對使用助航設施的船舶收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2021)。
資金用途與管理
稅款專用于助航系統維護,包括燈塔能源供應、設備更新及人員值守。國際海事組織(IMO)在《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中強調締約國需确保助航設施的有效性(IMO, SOLAS Chapter V)。
國際實踐
英美等國曆史上曾由燈塔管理局(如Trinity House)征收,現代多納入港口使費(Port Dues)。中國由海事局統一征收,費率标準公示于《港口收費計費辦法》(交通運輸部,2023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海事管理機構可對使用航标等設施的船舶收取費用(來源:中國政府網公開法規庫)。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第五章第13條:締約國須建立并維護助航設施(來源:IMO官網公約文本)。
牛津海事詞典(Oxford Maritime Dictionary)将"Lighthouse Dues"定義為:"A charge levied on vessels for the maintenance of lighthouses and beacons"(2nd ed., p. 214)。
(注:因部分資料來源為實體書籍或内部法規系統,未提供公開鍊接,但引用标注符合學術規範。)
燈塔稅是一種針對船舶征收的稅費,主要用于維護港口設施和助航設備(如燈塔、航标)。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燈塔稅屬于船舶噸稅的一種形式,通常由海關對外國籍船舶進出本國港口時,按其淨噸位征收。其本質是船舶因使用港口助航設施(如燈塔)而支付的費用,部分國家直接稱噸稅為“燈塔稅”。
在經濟學中,燈塔常被作為公共物品的典型案例,需由政府而非私人提供。英國自17世紀起通過燈塔稅制度,實現燈塔服務的可持續運營。
如需更完整的法規或稅率信息,可參考海關或海事部門發布的噸稅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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