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為某人做保證人英文解釋翻譯、為某人做保證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tand surety for sb.

分詞翻譯:

為的英語翻譯:

act; become; do; for; for the sake of; in order to; mean; serve as

某人的英語翻譯:

somebody; someone; thingamy

做的英語翻譯:

act; do; engage in; make; work
【機】 make

保證人的英語翻譯:

bail; bond; guarantor; sponsor; surety; voucher; warranter
【經】 bondsman; guarantor; security; sponsor; surely

專業解析

在法律與金融語境中,"為某人做保證人"指自然人(guarantor)或機構(surety)以書面形式承諾為他人(principal debtor)的債務或義務承擔連帶責任。根據《牛津法律詞典》的定義,保證人需在主債務人違約時履行償付義務,該行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6條規範。

核心要素包含:

  1. 三方契約關系:形成債權人(creditor)、主債務人(principal)與保證人(guarantor)的法定三角關系,具體體現在《布萊克法律詞典》對"guaranty"的釋義中
  2. 附隨義務特征:保證責任依附于主債務存在,當主債務無效時保證責任自動消滅,該原則在《民法典》第682條有明确規定
  3. 責任觸發條件:僅在主債務人未按期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方可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此規則在英美法系中被稱為"secondary liability"

典型應用場景包括銀行貸款擔保、租賃合約擔保及司法保釋擔保。根據劍橋商業英語詞典的釋義,保證人須具備獨立償付能力并通過金融機構的信用評估。在跨境交易中,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RDG758)對擔保文書的格式與效力有專門規定。

網絡擴展解釋

為某人做保證人,是指第三方以自身信用或財産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法律行為。以下從定義、法律依據、責任類型及風險等方面綜合說明:

一、定義與法律角色

保證人是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由其代為履行或承擔責任的第三方。其核心作用在于填補債權人對債務人履約能力的信任缺口,提升債務協議的可信度。

二、保證方式與責任

  1. 一般保證

    • 需在合同中明确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 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債權人需先起訴債務人并執行其財産後,不足部分才由保證人承擔。
  2. 連帶責任保證

    • 債權人可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全部債務,無需先追償債務人。
    • 若未明确約定保證方式,默認視為一般保證(《民法典》第686條)。

三、風險與限制

  1. 財産風險
    保證人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可能面臨財産損失,且代償後僅能向債務人追償。

  2. 資格限制
    以下主體不得作為保證人:國家機關、公益事業單位、企業法人分支機構(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四、實務建議

“為某人做保證人”是法律風險較高的行為,需結合具體場景和合同條款判斷責任範圍。建議在實際操作前咨詢專業法律意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