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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火審判法英文解釋翻譯、蹈火審判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gnis judicium

分詞翻譯:

蹈的英語翻譯:

skip; step; tread

火的英語翻譯:

ammunition; anger; fire; urgent
【醫】 fire; ignis; pyro-

審判的英語翻譯:

adjudgement; adjudgment; judgement; justice; trial; try
【法】 hearing trial; hold court trial; sit in judgement; trying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專業解析

蹈火審判法(Trial by Fire)的漢英詞典釋義

中文定義

"蹈火審判法"指古代神判儀式中,要求嫌疑人赤腳走過燃燒的炭火或熾熱金屬,以其是否被灼傷作為神明裁決其清白或罪責的依據。若安然無恙則視為無罪,反之有罪。

英文對應詞

Trial by Fire


曆史背景與實施方式

  1. 起源與文化分布

    源于歐洲中世紀(約9-13世紀),常見于日耳曼部落與基督教化地區的司法實踐,後隨殖民活動傳入亞洲部分地區。其理論基礎為"神明介入論",即超自然力量會保護無辜者免受傷害。

  2. 儀式流程

    • 火堆溫度達600°C以上,長度約3-9英尺(約0.9-2.7米)。
    • 嫌疑人需赤足勻速通過,教士誦經後檢查雙腳。
    • 三日内未出現水泡或潰爛即判無罪(部分地區以即時結果為準)。

社會功能與廢止原因


學術參考文獻

  1. Bartlett, R. (1986). Trial by Fire and Water: The Medieval Judicial Ordea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權威法律史著作,分析神判法的社會與宗教邏輯)

  2. Lea, H.C. (1866). Superstition and Force: Essays on the Wager of Law, the Wager of Battle, the Ordeal, Tortur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經典文獻,比較全球神判法變體)

  3. 《不列颠百科全書》"Ordeal"條目

    (系統梳理跨文化神判法類型)


文化符號的現代轉化

今作為隱喻短語"trial by fire"留存于英語,形容嚴峻考驗(如:"The new policy faced a trial by fire during the crisis")。部分太平洋島嶼文化仍保留儀式性蹈火,但已剝離司法功能,轉為宗教表演(如斐濟的Vilavilairevo儀式)。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蹈火審判法”的具體含義,現有搜索結果提供的信息有限,但可結合相關線索進行推測性解釋:

  1. 詞義構成分析

    • “蹈火”:取自古代文獻中的比喻,指“不顧危險的行為”(《莊子·達生》),或象征經曆嚴峻考驗(《三國志·吳志·黃蓋傳》)。
    • “審判法”:可能指古代神明裁判(ordeal)的一種形式,即通過危險行為判定是否有罪。
  2. 可能的定義
    推測“蹈火審判法”是一種古代司法實踐,要求嫌疑人赤腳走過火堆或接觸高溫物體,若未受傷則視為無罪,反之有罪。這種審判基于“神靈會保護無辜者”的信仰,常見于多國早期法律體系。

  3. 補充說明
    類似的神明裁判形式包括沸水取物、烙鐵考驗等。需注意,該詞在中文語境中較少直接使用,更多見于對西方或古印度審判制度的描述。

建議進一步查閱法律史或宗教儀式相關文獻,以獲取更權威的細節。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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