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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英文解釋翻譯、承審法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judge of the trial bench

分詞翻譯:

承的英語翻譯:

bear; hold; undertake

審的英語翻譯:

careful; examine; interrogate; know

法官的英語翻譯:

gownsman; judge; judiciary; justice; law-officer; magistrate
【法】 bench; deemster; judge; judiciary; jurist; justicer; justiciary
ordinary; trial justice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術語中,"承審法官"對應的英文表述為"presiding judge"或"trial judge",指在具體案件中負責審理程式、主導庭審活動并作出裁判的司法官員。該術語的核心内涵包含三個維度:

  1. 審判職責的專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六條規定,承審法官需全程負責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裁判文書制作,對案件質量承擔終身責任。區别于合議庭其他成員,承審法官對案件具有直接審理權與最終決定權。

  2. 程式主導的全程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幹意見》明确,承審法官從立案審查階段開始介入,具體負責證據審查、庭審流程把控、争議焦點歸納等全流程工作。其角色貫穿庭前會議、證據交換、正式庭審等全部訴訟環節。

  3. 權責統一的法律定位

    《元照英美法詞典》将"presiding judge"定義為兼具程式指揮權與實體裁決權的司法主體,該定義與我國司法改革中推行的"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原則高度契合。在普通法系中,該職位對應trial judge的職能範疇,強調其對陪審團的法律指引義務。

網絡擴展解釋

“承審法官”指在具體案件中負責審理和裁決的法官。這一概念主要出現在司法程式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1. 核心定義 承審法官是對案件負有直接審理職責的司法官員,需通過庭審活動查明案件事實,并根據法律規定作出裁判。其角色特征包括:
  1. 職責範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1.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該術語強調法官對具體個案的實際審理責任,體現「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的司法原則。在中國司法體系中,該職能通過《法官法》确立的員額法官制度實現。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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