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dge of the trial bench
bear; hold; undertake
careful; examine; interrogate; know
gownsman; judge; judiciary; justice; law-officer; magistrate
【法】 bench; deemster; judge; judiciary; jurist; justicer; justiciary
ordinary; trial justice
在汉英法律术语中,"承审法官"对应的英文表述为"presiding judge"或"trial judge",指在具体案件中负责审理程序、主导庭审活动并作出裁判的司法官员。该术语的核心内涵包含三个维度:
审判职责的专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审法官需全程负责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裁判文书制作,对案件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区别于合议庭其他成员,承审法官对案件具有直接审理权与最终决定权。
程序主导的全程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承审法官从立案审查阶段开始介入,具体负责证据审查、庭审流程把控、争议焦点归纳等全流程工作。其角色贯穿庭前会议、证据交换、正式庭审等全部诉讼环节。
权责统一的法律定位
《元照英美法词典》将"presiding judge"定义为兼具程序指挥权与实体裁决权的司法主体,该定义与我国司法改革中推行的"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原则高度契合。在普通法系中,该职位对应trial judge的职能范畴,强调其对陪审团的法律指引义务。
“承审法官”指在具体案件中负责审理和裁决的法官。这一概念主要出现在司法程序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术语强调法官对具体个案的实际审理责任,体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司法原则。在中国司法体系中,该职能通过《法官法》确立的员额法官制度实现。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