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arrying offensive weapon
hold; possess
【經】 possession
attack; accuse; aggress; assault; charge
【醫】 aggression; assault
model; mould; type
【醫】 form; habit; habitus; pattern; series; Ty.; type
【經】 type
weapon; armament; arms; ordnance; weaponry
【機】 armament; arms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持有攻擊型武器"對應英文為"possession of offensive weapons",指個人未經合法授權而攜帶、保管或控制具備直接傷害能力的器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8條和130條,該行為涉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可造成人身傷害的器械。
該術語的核心要素包含三個層面:
跨文化對比顯示,加拿大《刑法》第84條與美國《國家槍支法案》均采用"目的導向"判定标準,即除器械固有屬性外,還需證明持有者具有攻擊意圖。這種雙重判定機制與中國的"客觀歸責"原則形成鮮明對比。
“持有攻擊型武器”這一表述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的解釋,主要涉及法律定義和常規武器分類。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根據,攻擊型武器被明确界定為:
武器本質是用于攻擊的工具,其形式包括:
建議需要具體法律咨詢時,應查詢所在地的最新法規或聯繫專業機構。
閉環鼻前支船證純初始謂詞大過代付人帶運送機電阻降低能質點豆科畏根管一次充填固定電容國際統一規章旱船漢勒氏彈性膜環氧化物攪切器界競争性招标計數闆卡塞氏囟門勞工問題婁文氏反射内接口親屬關系法闩住輸卵管破裂四矽烷探索目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