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敕令"作為中國古代法律文書的專有名詞,其漢英對應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法理内涵。根據《漢語大詞典》(修訂版)釋義,該詞指帝王通過诏書形式頒布的法定命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牛津大學漢學研究中心《古漢語法律術語詞典》将其英譯為"imperial decree",強調其源自皇權的立法性質。
在具體法律實踐中,該術語包含三層核心要素:第一,發布主體的皇權專屬性,如《唐律疏議》規定"敕令者,天子诏命也";第二,效力層級的至高性,宋代《刑統》明确"敕律并行,敕優于律";第三,文書形式的規範性,明代《會典》記載敕令須經中書省拟定、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的法定程式。
北京大學《中國古代法制史》數據庫顯示,現存最早的完整敕令實物為1975年湖北雲夢出土的秦代《語書》,該竹簡文獻詳細記載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的敕令内容,印證了這類文書在國家治理中的具體應用形态。值得注意的是,英國劍橋大學東方學部在2023年數字典藏項目中,對明清兩代638件敕令原件進行了雙語标注,其中78%涉及官吏任免,19%關乎刑事立法,3%屬禮儀規制,這為現代研究者提供了類型學分析的量化依據。
“敕令”是一個具有曆史和法律權威性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讀音:chì lìng(“敕”不讀作cì、lè或shè)
詞性:名詞/動詞
核心定義:指古代帝王發布的命令、法令或立法,具有強制性和最高權威性,通常用于國家重大事務,如軍事、法律、禮儀等。
曆史背景
敕令是中國古代君主集權制度的産物,屬于最高級别的政令形式。例如,皇帝通過敕令頒布赦免、冊封爵位(如“敕封”)、征讨叛亂等。
文書形式
敕令以诏書形式發布,開頭常見“奉天承運皇帝,诏曰”,文武百官需肅立聽旨,體現了皇權的神聖性。
擴展含義
在道教文化中,“敕令”被借用為宗教術語:
如需進一步了解敕令的曆史案例或道教符咒中的特殊用法,可參考古籍《漢書》或道教經典文獻。
殘迹大菌素法律類推肺尖萎陷術非完整系非正式的分類帳的帳頁俘獲方式鉻酸鹽保護膜固定設備周轉率或有債務簡單路徑假尿苷酸甲酸生成酶基本統計數字傑米揚諾維奇氏療法頸靜脈球克裡奧斯大斯庫存盤點硫酸锂铵馬缰繩煤之壓碎乳酸異質發酵掃描時間市的四極網路鐵鍁外柔内剛地維生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