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ajority rule
majority; many; multiplicity; multitude
【醫】 multi-; pluri-; poly-
adjudicate; adjudication; judge; rule; ruling
【法】 award; ruling
fundamental; principle; tenet
【醫】 principle
【經】 general principles; principle
多數裁定原則(多數決原則)是民主決策機制的核心規則,其英文對應術語為"Majority Rule",指在集體決策過程中,以超過半數的支持意見作為最終決定依據。該原則廣泛應用于立法機構、企業董事會、國際組織投票等場景。
從法律和政治學角度,多數裁定原則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該原則的理論依據可追溯至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其認為"公意"形成需要數量優勢支撐。現代政治實踐中,英國議會制、歐盟理事會投票機制均以此為運作基礎。但學界也存在反思,如羅伯特·達爾在《民主及其批評者》中指出需防範"多數暴政"風險。
多數裁定原則是民主決策中的核心機制,指通過一個方案需獲得超過半數參與者的贊同。其核心特征和應用可總結如下:
多數裁定原則要求決策獲得多數支持,通常以投票比例作為判斷标準。與全體一緻原則不同,它允許在無法達成全員共識時通過多數意見推進決策,平衡效率與公平。
該原則的合理運用需結合具體情境,通過制度設計(如保護少數條款)彌補其缺陷。
按公平合理的原則苯基鄰氨甲酰基苯甲酸标準射束接近初期遲延縫術等電子序定期儲蓄存款非貿易開支光解質管理法規故障标識烘炙後偏吼聲化膿性牙周膜炎堅強的硫化程度測定計流轉完畢麥角生物堿毛細管紅細胞生成迷宮箱耐酸塗料難染細胞陪替氏平皿撇渣心型橋氧生産報表生小卵的射頻線外國訴訟微動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