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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成條件英文解釋翻譯、偶成條件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asual conditions

分詞翻譯:

偶的英語翻譯:

by chance; even; idol; image; mate; spouse
【醫】 pair

成的英語翻譯:

become; fully grown; succeed

條件的英語翻譯:

capitulation; condition; factor; if; prerequisite;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term
【計】 condition; criteria
【醫】 condition
【經】 condition; proviso; terms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偶成條件"(Occasional Condition)指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消滅取決于未來不确定的偶然事件。其核心特征與法律效力如下:


一、概念定義

偶成條件是法律行為附款的一種,指當事人約定以将來不确定的、非由當事人意志直接控制的客觀事件(如自然災害、第三人行為、市場波動等)作為法律行為生效或失效的依據。例如:

"本合同自地震災害發生時終止"

"貨物所有權在船舶抵達目的港時轉移"


二、與相近概念的區分

  1. 偶成條件 vs. 隨意條件(Potestative Condition)

    • 偶成條件:事件發生與否取決于客觀因素或第三人意志(如天氣、政策變更),當事人無法單方控制。
    • 隨意條件:事件發生取決于一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如"若甲方滿意則付款"),其效力可能因法律限制而無效(如《民法典》第158條對惡意條件的限制)。
  2. 偶成條件 vs. 期限(Time Condition)

    期限是必然到來的時間點(如"2025年12月31日生效"),而偶成條件的事件具有或然性(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


三、法律效力規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8條:

  1. 條件成就時:法律行為生效(停止條件)或失效(解除條件);
  2. 條件不成就時:法律行為确定不發生效力或繼續有效;
  3. 禁止惡意幹預:當事人不得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或促成條件成就,否則視為條件不成就或成就(《民法典》第159條)。

四、英文對應術語與權威依據

在英美法中,偶成條件稱為"Condition Subsequent"(解除條件) 或"Condition Precedent"(停止條件),其效力取決于:

權威法律詞典如《元照英美法詞典》明确将"偶然事件"(Fortuitous Event)作為此類條件的核心特征,而《布萊克法律詞典》強調其"或然性"(Contingency)區别于确定性義務。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158-159條。
  2. 王澤鑒《民法總則》(北京大學出版社),"法律行為附款"章節。
  3. 《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Condition Subsequent"詞條。
  4. 《Black's Law Dictionary》(Thomson Reuters),"Contingent Condition"釋義。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可直接引用的網頁鍊接,以上依據中國現行法典及權威法學著作進行學理闡釋,符合法律術語解釋的标準。)

網絡擴展解釋

“偶成條件”是法律術語,尤其在合同法中,指條件的成就與否完全取決于客觀事實的發生,與當事人的主觀意願無關。其核心特點如下:

1.定義與特點

2.與其他條件的區别

3.法律效力

其他語境中的“偶成”

在非法律領域,“偶成”可指:

“偶成條件”強調法律行為效力的客觀依賴性,需結合具體情境理解其含義。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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