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辦(comprador)是中國近代經濟史中具有特殊含義的詞彙,其漢英詞典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語言學演變綜合闡釋。根據《中國大百科全書》的定義,買辦最初指代19世紀至20世紀初期為外國在華商行代理采購、銷售及處理本地事務的中國中間商群體。該詞源自葡萄牙語"comprador",原意為"采購者",後通過《南京條約》等曆史事件擴展為跨國貿易體系中連接本土市場與外國資本的核心角色。
從社會功能角度分析,買辦階級在《劍橋中國史》中被描述為具備雙重屬性的經濟實體:既作為西方企業的本地代理人執行商品流通、貨币兌換等職能,又依托傳統商業網絡構建跨區域貿易體系。這種特殊地位使買辦制度成為研究半殖民地經濟形态的關鍵切入點,相關研究在《近代中國社會經濟史論文選集》中有詳細論述。
語言學層面,《漢英大辭典》(第三版)特别強調該詞的語義流變:現代漢語中"買辦"衍生出"為外國勢力服務的代理人"的貶義内涵,而英語對應詞"comprador"在學術語境中仍保持價值中立,特指特定曆史階段的跨國貿易中介群體。這種語義差異在比較語言學領域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買辦”是一個具有複雜曆史内涵的詞彙,其定義和角色隨時代演變而發生變化,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明清起源
買辦最初指明清時期為外商服務的采買人或管事人,尤其在廣州“十三行”貿易中,負責為外商采購物資、管理商館事務。例如,商船買辦專為停泊港口的外商船隻提供補給,商館買辦則負責財務和日常管理()。
近代轉型
鴉片戰争後,公行制度廢除,外商直接雇傭中國代理人,買辦逐漸演變為外國資本在華經營的核心中介。他們兼具雙重身份:既是外商的雇員,又作為獨立商人參與貿易,甚至通過自營業務積累財富()。
現代延伸
當代語境中,買辦指代外國商業機構在中國的代理人階層,通常為跨國公司的高級管理者(如大中華區負責人),掌握資源調配權()。
雙重屬性
經濟職能
協助外商傾銷商品、掠奪資源,同時通過傭金和自營業務獲利,形成具有壟斷性的買辦資本()。
負面曆史符號
在近代中國,買辦被視為帝國主義經濟侵略的幫兇,成為民族獨立運動的反面象征()。
文化批判
“買辦文化”指為外國文化侵略服務的群體,強調其對本土文化的侵蝕()。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曆史事件,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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