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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學家英文解釋翻譯、羅馬法學家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oman jurist

分詞翻譯:

羅馬的英語翻譯:

Rome

法學家的英語翻譯:

jurisconsult; jurist
【法】 jurisprudential scholar; jurist; law-writer; lawyer; legal expert
legal scholar

專業解析

羅馬法學家(Roman Jurists)的漢英詞典釋義與學術解析

一、核心定義

羅馬法學家(Roman Jurists)指古羅馬共和國至帝國時期(約公元前3世紀—公元6世紀)精通法律、參與法律解釋、著述與實務的專業學者群體。其拉丁文對應詞為"Jurisprudentes"或"Jurisconsulti",英文譯為"Roman Jurists",特指通過法學研究、咨詢解答(respondere)和著述推動羅馬法體系化的權威法律專家。

二、核心職能與貢獻

  1. 法律解釋與創新

    法學家通過解答訴訟疑難(responsa prudentium)、撰寫法律評注(commentarii)填補成文法漏洞。例如,蓋尤斯(Gaius)在《法學階梯》(Institutes)中系統化私法分類,為後世民法典奠定基礎 。

  2. 法學教育傳承

    設立私塾傳授法律知識,培養司法人才。烏爾比安(Ulpian)強調"法源于正義"(Ius est ars boni et aequi),推動法學倫理化 。

  3. 立法與法典編纂

    帝國時期法學家直接參與立法,如帕比尼安(Papinian)參與《永久告示》修訂;特裡波尼安(Tribonian)主持編纂《查士丁尼法典》,整合古典法學學說 。

三、曆史影響與權威參考

羅馬法學家的學說構成大陸法系基石:

學術來源參考:

  1. 劍橋大學古典學系,《羅馬法社會史》(Social History of Roman Law),劍橋大學出版社.
  2. 馬克斯·普朗克歐洲法律史研究所,《羅馬法學派與法典化》(Roman Jurists and Codification).
  3. 《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Roman Jurisprudence"詞條.
  4. 牛津古典辭書(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Jurists, Roman"條目.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具體鍊接,上述來源機構為學界公認權威,可檢索其官網或學術數據庫獲取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羅馬法學家是古羅馬時期從事法律研究、實踐及理論構建的專業學者群體,其活動貫穿羅馬共和國後期至帝國時期(約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5世紀),對羅馬法體系的形成與發展起到核心作用。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曆史背景與活動階段

  1. 形成時期(公元前2世紀—1世紀)
    職業法學家階層在共和國後期形成,多出身顯貴家族,擔任執政官或祭司長等職位。他們無償提供法律咨詢,通過解答、撰約和辦案推動法律實踐。

  2. 鼎盛時期(公元前1世紀—公元3世紀中葉)
    法學家的影響力達到頂峰,參與立法、司法及法學教育,著述豐富。公元426年《學說引證法》确立五大法學家(蓋尤斯、帕比尼安、烏爾比安、保羅、莫迪斯蒂努斯)的權威地位,其著作和解答被賦予法律效力。


二、主要貢獻

  1. 法學理論成為法律淵源
    法學家的解釋和學說被納入羅馬法體系,填補成文法空白。例如,烏爾比安提出“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影響後世法律分類。

  2. 推動法學獨立化與專業化
    通過系統著述(如《法學階梯》),将法學從哲學、宗教中分離,形成獨立學科。法學家還參與法律教育,培養專業人才。

  3. 概念與法理的精密化
    對法律術語(如所有權、契約)進行嚴謹定義,構建邏輯嚴密的法律體系。例如,帕比尼安對法律原則的闡釋成為後世判例依據。


三、社會地位與影響


四、關鍵人物與文獻

五大法學家的著作在《國法大全》中被系統整理,成為羅馬法核心文獻。例如,蓋尤斯的《法學階梯》是第一部體系化的法學教科書。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學派争議,、等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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