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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他人財産的人英文解釋翻譯、留置他人財産的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lienee

分詞翻譯:

留的英語翻譯:

ask sb. to stay; grow; leave; remain; stay

置的英語翻譯:

buy; establish; install; place; put; set up

他人的英語翻譯:

other

財産的英語翻譯: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框架中,"留置他人財産的人"通常指依法行使留置權(lien)的民事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7條,留置權人(lienholder)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合法占有要件

    須基于保管合同、運輸合同或加工承攬合同等法定債權債務關系,實際控制他人動産。例如汽車修理廠在車主未支付維修費時扣押車輛的行為(參考:民法典物權編司法解釋第109條)。

  2. 債權關聯性

    留置財産的價值應與債權金額保持合理比例,禁止超額扣押。如倉儲企業不得因10萬元倉儲費留置價值500萬元的貨物(參考:民法典第448條)。

  3. 優先受償權

    債務履行期屆滿後,留置權人可通過協議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債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此權利在《美國統一商法典》UCC §9-310中也有類似規定。

需要說明的是,留置權與質押權(pledge)存在本質區别:前者産生于法定事由,後者基于雙方約定。英國《1977年侵權法案》第4條将不當留置行為納入民事救濟範疇,進一步強化了財産權保護邊界。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留置他人財産的人即留置權人,指在法定條件下合法占有債務人動産并行使留置權的債權人。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法律定義

留置權人必須滿足三個核心條件:

  1. 合法占有動産:基于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法律關系取得對債務人動産的占有權();
  2. 債權與動産有關聯性:普通民事關系中,債權需與留置動産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可例外();
  3. 債務已到期未履行: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到期債務()。

二、權利與義務

留置權人享有以下權利并承擔義務:

  1. 優先受償權:可就留置財産折價、拍賣或變賣後優先受償;
  2. 孳息收取權:可收取留置物産生的孳息(如租金、利息),但需先充抵收取費用();
  3. 保管義務:需妥善保管留置物,因保管不善導緻毀損需賠償();
  4. 限制使用:原則上不得使用留置物,除非經債務人同意()。

三、實現條件

留置權的行使需符合程式:

四、例外情形

以下情況不得留置:

總結來說,留置權人通過法定程式合法扣留債務人財産,是保障債權實現的重要制度設計,但行使時需嚴格遵守法律界限。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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