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risdiction within territory
領土管轄權(Territorial Jurisdiction)是國家主權原則在國際法中的核心體現,指一國對其領土範圍内的人、物、事件實施法律約束和行政管理的專屬權力。該概念包含三個關鍵維度:
屬地管轄原則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确立的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任何國家對本國領土内的行為具有排他性管轄權,例如外國公民在中國境内犯罪需接受中國司法審判。國際法院在"荷花號案"判決中确認了這一原則的優先性。
屬人管轄延伸
《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41條特别規定,國家可對境外本國公民實施有限管轄,如追訴海外公民實施的叛國罪或恐怖主義行為。這種延伸管轄權需避免與他國屬地管轄權沖突。
特殊空間管轄規則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92條明确船舶與航空器的登記國管轄權,例如懸挂中國國旗的遠洋貨輪在公海犯罪仍受中國管轄。國際空間站則采用"登記物體管轄"的混合模式。
該權力受《國家權利義務宣言草案》第3條約束,禁止濫用管轄權幹涉他國内政。2023年國際刑事法院對某國元首的逮捕令争議,即涉及領土管轄權與普遍管轄權的沖突邊界。
領土管轄權是指國家在其主權範圍内的領土(包括陸地、領水、領海、領空及底土)上,對一切人、事、物行使最高統治權的法律概念。以下是詳細解釋:
主權屬性
領土管轄權是國家主權的直接體現,強調國家對領土内所有事務的完全排他性控制權。例如,中國《刑法》第6條明确規定,凡在中國領域内犯罪的(含船舶、航空器),均適用中國法律。
覆蓋範圍
包括領土的各個部分及資源(如礦産、水域),以及領土内的人(含本國公民、外國人)和事件。
國内法基礎
如《刑法》第6條,明确屬地管轄原則,即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領土内即適用本國法律。
國際法意義
國際法通過劃分各國管轄權範圍,避免主權沖突,維護國家獨立與平等。
排他性與全面性
國家可自主制定法律、行使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權,他國不得幹涉。
例如,外國人在中國境内犯罪,中國司法機關可依據領土管轄權直接審理;而跨國企業需同時遵守所在國領土管轄法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國際法中的管轄權沖突案例,中的擴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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