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中,“列出”作為動詞對應多個英文翻譯,其核心語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1. 基本詞義與翻譯 “列出”通常譯為“list”,指将事物按順序或類别排列呈現。例如:“The teacher listed three key points on the blackboard(教師在黑闆上列出三個要點)”。該詞適用于日常、學術及商務場景,強調條理性。
2. 詳細枚舉表達 譯為“enumerate”時,強調逐項詳細說明,常見于法律或技術文本。如:“The contract enumerates all payment terms(合同列出了所有付款條款)”。此用法具有正式性和全面性特征。
3. 項目符號式呈現 對應“itemize”側重分項展示細節,多用于財務報告或清單制作。例如:“Please itemize your travel expenses(請列出差旅費明細)”。這種譯法突顯條目間的獨立性。
4. 數學與邏輯場景 在集合論中譯為“specify elements”,特指明确給出集合所有成員。如:“S = { x | x is an even number }, listed as {2,4,6,...}(集合S可列為{2,4,6,…})”。該專業用法常見于數理領域。
5. 語境差異對比
注:本釋義參考《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10版)動詞條目及劍橋雙語語料庫高頻用例。
“列出”是一個動詞,指将事物按照一定順序或條目清晰地呈現出來,常用于信息整理、說明或展示。以下是詳細解釋:
list
),或輸出内容時按行顯示(如“列出目錄下的所有文件”)。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領域(如編程中的列表操作),可提供更多上下文以便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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