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older; permittee
“持證人”在漢英法律語境中特指經官方授權持有特定證明文件的主體,其核心含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法定資格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四條,持證人(certificate holder)指通過行政審批程式獲得許可證、執照或資質認證的自然人/法人,體現對法定準入條件的滿足。例如注冊會計師(CPA)持證人須通過財政部考試并完成注冊登記。
權利義務載體
持證人依法享有證書載明的經營權(如《營業執照》持有人)或專業服務權(如《醫師執業證書》持有人),同時承擔不得轉借證書、按時年檢等義務(參考美國律師協會《專業認證标準》第3.2條)。
國際認證體系
在跨境語境中,持證人可能涉及雙重認證,如《海牙認證公約》項下的公證文書持證人(Apostille Certificate Holder),需同時符合文件籤發國和接收國的法律效力要求。
典型應用場景包括:特許經營許可(Business License Holder)、知識産權證書(Patent Holder)、國際駕照(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 Holder)等。不同證書對應差異化的權利邊界,需嚴格依據證書頒發機關公布的條款執行。
“持證人”的含義需結合不同領域和場景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定義與權利
指房産證上登記的戶主或産權證持有者,但與其他共有權人享有同等權利(如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除非另有産權份額約定。持證人可行使地上權、地役權等,但處置房産時需經其他共有人同意。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不動産享有完整權利;持證人若為所有權人,可依法設立用益物權等。
定義與範圍
指持有特定許可證或資質的人員,如飛行員、電工、醫生等,需通過培訓或考核獲得授權。例如,證券從業者需持有執業資格證,注冊會計師需持專業證書。
法律義務與責任
持證人需遵守行業規範,定期更新知識技能,确保行為合法、安全且符合職業素養。若違反規定(如作僞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在車輛、設備等物權登記中,持證人可能是所有權證明的持有者,但實際權利需結合法律登記和共有情況判斷。
持證人的核心是“持有特定證件”,但權利範圍因領域而異。房産持證人不等于唯一所有權人,職業持證人則強調資質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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