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候審"是法律術語,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式後,當事人或涉案人員在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前所處的法定等待狀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這一階段即屬于候審程式的核心環節。
從漢英詞典角度分析,"候"對應英文"await","審"對應"trial",完整譯作"await trial"。該術語特指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審(bail pending trial)或監視居住(residential surveillance)等非羁押性強制措施的狀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候審期間被告人需遵守傳喚到庭、禁止幹擾證人作證等法定義務。
在法律實務中,候審包含三個核心要素:1)司法機關已立案偵查;2)案件處于審查起訴或審判準備階段;3)當事人人身自由受到法定限制。與"羁押"的區别在于,候審狀态允許犯罪嫌疑人通過提供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等方式暫時保留人身自由。該制度體現了無罪推定原則,在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同時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候審”是法律術語,指在訴訟過程中,原告或被告等候司法機關的審問或審理。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候審指訴訟當事人(原被告)在案件審理前或審理過程中,依法等待司法機關傳喚或處理的狀态。
法律程式中的階段
通常適用于刑事或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等環節,當事人需配合司法程式,不得逃避。
常見搭配
適用對象
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能涉及民事訴訟中的原被告雙方。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程式細節,建議查閱《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铵糖精報務員被繼承的不動産鞭毛孢子操作員接口控制塊襯墊紙闆程式庫管理程式磁泡軟錯率存貨帳戶二百年的福耳極闆蓋帽過戶契據過客股外側區紅帶操作甲紫頸椎眶上的辣椒色原素密封沖洗液龐大的偏極化屏蔽字段上肋凹山毛榉堅果油受條件限制的手紋輸出合格證書拖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