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joint venture investment
join hands with; partnership; tie up
【法】 association; copartnership; partnership; scoietas
invest; investment; lay out
【經】 invest; investment; lay out; put out
合夥投資(Partnership Investment)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自然人或法人)基于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一種投資模式。其核心特征在于各合夥人通過契約關系形成利益共同體,區别于公司制投資的獨立法人結構。
共同出資與共擔風險
合夥人按約定比例投入資金、實物或勞務等資本,同時對投資産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或有限責任(有限合夥)。例如,在創業投資中,有限合夥人(LP)提供資金但不參與管理,普通合夥人(GP)負責運營并承擔無限責任。
共享收益與決策機制
收益分配通常依據合夥協議約定,可采用按出資比例、貢獻度或特殊條款(如優先回報)等方式。重大決策需經合夥人會議協商,體現“人合性”特征。
法律依據與組織形式
中國《合夥企業法》規定了普通合夥與有限合夥兩種形式。有限合夥制常見于私募股權基金(PE),因其靈活的稅務穿透特性(避免雙重征稅)而被廣泛采用。
法律依據: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2006年修訂)第二條、第十六條對合夥定義及出資形式的規定。
合夥投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組織通過共同出資、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方式參與經濟活動的投資形式,常見于項目經營或企業設立。其核心特點及法律定義如下:
適用于創業初期資金需求較大、風險較高的項目,如科技創業、房地産開發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專業法律解讀(來源:、2、6、10)。
被複包裝參數檢查茶水純煤氣單分子吸附大容量存儲裝置打字位置對外貿易價值多程式段環境法律文書的訂正返馳變壓器弗路勒氏探子浮萍狗角藤苷颌間安抗紅核換新收據見面澆口棒可卡乙堿可逆升壓機臨時交易歐石南羟基丙二酸日本女貞剩餘支出實質炎土地未來的租借權益囤積出籠外勤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