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evocable trust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cancel; abolish; annul; call off; countermand; cry off; rescind; retract
rule out
【計】 backing-out; backout
【醫】 ant-; anti-
【經】 abolish; abrogate; abrogation; cancel out; cancellation; cancelling
countermand; hold back; rescind; rescission; set-aside; take off
affiance; confide; entrust with; trust
【經】 accredit; trust
可取消的信托(Revocable Trust)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解析
一、核心定義
“可取消的信托”指委托人(信托設立人)在信托存續期間保留修改或撤銷信托條款權利的信托形式。其英文對應術語為Revocable Trust(或Revocable Living Trust),區别于不可撤銷信托(Irrevocable Trust)。委托人可通過書面文件隨時調整受益人、資産分配方式或直接終止信托,靈活性較高。
二、關鍵法律特征
委托人通常兼任初始受托人,保留對信托資産的管理權及處分權,生前可自由支配資産(如出售、贈予)。
信托資産在委托人去世後直接轉移至指定受益人,無需經遺囑認證程式,節省時間與法律成本。
因委托人保留控制權,信托資産仍計入其個人遺産稅計稅範圍(如美國聯邦遺産稅),生前不産生獨立稅務實體。
三、典型應用場景
四、與不可撤銷信托的核心區别
對比項 | 可取消信托 | 不可撤銷信托 |
---|---|---|
修改/撤銷權 | 委托人可隨時行使 | 原則上不可撤銷或修改 |
資産保護 | 無債權人隔離功能 | 具備資産保護屏障 |
稅務影響 | 資産屬委托人應稅遺産 | 可能移除于遺産稅課稅範圍 |
五、法律風險提示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部分司法管轄區存在差異(如中國《信托法》未直接區分“可撤銷/不可撤銷”),具體操作需以屬地法律及專業顧問意見為準。
可撤銷信托(Revocable Trust)是一種允許委托人在特定條件下隨時修改或終止的信托形式,其核心特征及法律要點如下:
可撤銷信托指委托人在設立信托時,明确保留了對信托條款的修改權、終止權及財産取回權的法律安排。這種信托的靈活性主要體現在委托人存活期間可隨時調整信托内容或完全撤銷信托關系。
權利保留
委托人保留三項核心權利:
法律限制
對比維度 | 可撤銷信托 | 不可撤銷信托 |
---|---|---|
財産所有權 | 委托人保留實際控制權 | 財産完全轉移至受托人名下 |
稅務影響 | 無資産隔離功能,計入遺産稅範疇 | 可規避遺産稅 |
債務保護 | 不具債務隔離效果 | 債權人通常無法追索信托財産 |
修改權限 | 委托人可單方面調整 | 需全體受益人同意方可變更 |
(注:如需了解具體操作流程或案例,可參考、4、7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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