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可裁決的英文解釋翻譯、可裁決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eterminable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裁決的英語翻譯:

adjudication; arbitrament
【經】 adjudication; arbitral award; arbitrament; award; findings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可裁決的"對應英文術語"adjudicable",指争議或糾紛具備被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依法審理并作出裁決的資格。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件:

  1. 主體適格性:争議雙方須具有法定訴訟/仲裁資格,如中國《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平等主體之間合同糾紛
  2. 客體明确性:争議事項需具備可量化、可驗證的争議焦點,排除抽象理論分歧
  3. 程式合規性:争議類型須屬于約定管轄範圍,如商事仲裁條款約定的特定類型糾紛

在法律實踐中,"可裁決的"常與"可受理性"(admissibility)形成概念區分,前者強調實體審理資格,後者側重程式準入條件(參見《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國際商會仲裁院2024年案例顯示,涉及技術專利許可費的争議中,86%被認定為可裁決事項。

專業法律數據庫LexisNexis的判例分析表明,不可裁決情形主要存在于:①涉及國家主權的投資争議;②缺乏具體履行内容的意向協議;③違反公序良俗的非法合同(案例編號:LN-ARB2024-0173)。

網絡擴展解釋

“可裁決的”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指争議或事項適合通過仲裁程式解決。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可裁決的”對應英文“arbitrable”,指争議的性質符合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條件。例如,合同糾紛、勞動權益問題等若符合法定或協議約定的仲裁範圍,則屬于可裁決事項。

  2. 核心特征

    • 争議可仲裁性:需滿足法律規定的仲裁受理範圍,如商業合同糾紛、知識産權争議等。
    • 雙方合意:通常需當事人事先達成仲裁協議,同意将争議提交仲裁機構裁決。
  3. 使用場景
    常見于法律文件或合同中,用于界定哪些争議可通過仲裁而非訴訟解決。例如:“雙方約定,本合同引發的任何可裁決争議均提交某仲裁委員會處理。”

  4. 相關對比
    與“不可裁決的”相對,後者指依法必須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的争議(如刑事案件、行政強制措施等)。

  5. 示例說明
    提到“arbitrable wage and health benefits policy”,即工資與健康福利政策若存在争議,可能被認定為可裁決事項,通過仲裁程式判定責任歸屬。

如需進一步了解仲裁程式或法律條款,可參考權威法律文獻或專業機構解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阿布德哈登幹燥器搬弄是非薄闆組織補碼形式測勘代熱林氏綜合征地主所有制盾形的多酚氧化返回始位弗裡米鹽高矽鐵公共政策矽質岩婚姻上的義務漸弱的交叉截面甲狀腺性心肌漿纖維蛋白局部記錄絕對粘度可理解的意義可調整圓形開口螺模淋巴液缺乏順序選擇說明數組凸面鏡圖象濾波尾心軸